立法會四題:工作暑熱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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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銓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答覆:

問題:

  上月二日,勞工處根據《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三度發出工作暑熱警告(警告),警告由取消至重新發出分別只相隔10分鐘和20分鐘。據報,有受影響的僱主及僱員感到無所適從。此外,有建造業界的工會及商會表示,基於建造業的工作性質、工程合約和僱員聘用條款等,難以有效執行《指引》對僱員在警告生效時應間歇性停工的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檢討,按《指引》的建議,建造業界的有關僱員在上月二日警告三度生效時,應分別在甚麼時間休息和返回工作崗位;如有,有否評估有關安排是否合乎常理及切實可行;及

(二)鑑於有不同業界的人士反映,《指引》所載建議與當局在諮詢期間提出的建議有很大出入,當局會否因應《指引》實施後出現的問題和各界的意見,盡早全面檢討《指引》的內容和實施範圍,包括與業界探討以其他方案替代間歇性停工的安排?
 
答覆:
 
主席:
 
  行政長官在去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根據「香港暑熱指數」制訂指引,要求僱主按照訂明的準則採取預防措施,保護僱員免在工作時中暑。勞工處於今年五月中推出《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指引)及基於「香港暑熱指數」而制定的「工作暑熱警告」,協助僱主及僱員以風險為本的原則,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採取適當的措施,減低僱員工作時中暑的風險。
 
  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勞工處推出指引的最主要目的,是提醒僱主及僱員注意熱壓力危害和採取各種相應的預防措施,減低中暑風險。一般而言,工作時的熱壓力受到工作環境、工作性質及員工個人健康等多方面的風險因素影響。勞工處鼓勵僱主參照指引,預先為僱員工作時的熱壓力作出風險評估和訂定所需的防暑措施,包括適當的休息時間安排。當「工作暑熱警告」生效時,便可盡快及有序地作出有關的防暑安排。必須指出的是,休息是讓身體降溫以預防中暑的其中一項可行措施。若僱主採取了其他適當的防暑措施,例如在工作位置設置有效的遮蔭設施或提供加強散熱的設備,可適當地減少在指引的附錄中提及在「工作暑熱警告」生效之下的休息時間。換句話說,採取適當的防暑措施,既可減低僱員中暑的風險,亦可盡量減少對工作流程和進度的影響。
 
  在實際運作上,「工作暑熱警告」發出後最少會維持一小時,而指引內所建議的工作與休息安排亦是以一小時為基礎的。因此,雖然警告取消後技術上確有可能出現因「香港暑熱指數」再度上升而在短時間內重發警告的情況,但這並不會影響警告生效時段內按每小時需要實施防暑措施的可行性。「工作暑熱警告」為新推出的警告系統,勞工處會小心留意在此新系統下各種出現的情況,並與天文台共同探討進一步優化系統的空間和方法。
 
  勞工處在推出指引前曾就新指引的主要內容框架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亦向三千多名本港負責職業安全及健康事宜的從業員及多個相關政策局/政府部門發出諮詢文件,邀請他們提出意見。此外,勞工處在諮詢期間舉辦了三場諮詢會及兩場會議,邀請約100個相關持份機構(包括僱主及僱員團體、關注組織及專業團體)的代表出席。勞工處亦於今年二月的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介紹新指引的主要內容。總體來說,絕大部分意見均不反對勞工處推出指引,並就多項執行細節和未來路向與勞工處交換意見。勞工處亦因應所得的意見適當地調整了部分建議的措施。
 
  在建造業方面,勞工處過去一直與業界保持聯絡,並透過建造業議會及相關商會和工會與業界的持份者就指引事宜建立溝通渠道,以協助他們制定適合該行業的防暑措施,減低僱員在酷熱天氣下工作時的中暑風險。過去兩個多月,勞工處已透過舉辦職業健康公開講座、與相關持份者(包括建造業議會、職業安全健康局(職安局)及各個商會/工會)進行會議及合辦外展講座等,向僱主、僱員及相關持份者介紹新指引的內容。截至六月十八日,勞工處共舉辦了約50場相關講座。我們留意到,建造業界與我們在預防僱員在工作時中暑的目標是一致的。我們會致力協助業界參考指引建議和向工友加強宣傳,制定合適措施減低員工的中暑風險。
 
  由於指引推出的時間尚短,勞工處會繼續聯同職安局、建造業議會和其他持份者加強有關的宣傳和推廣工作,致力協助業界參考和靈活應用指引的建議,制定合適的防暑措施。我們相信大部分僱主均會配合,採取適當的措施保障僱員的職業健康。我們會小心觀察和收集相關數據,然後適時再作檢討。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