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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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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馬逢國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面對公務員離職潮,具有一定政府工作經驗的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可以成為政府部門的重要人力資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政府共聘用了多少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及聘用最多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政府部門和有關僱員的數目為何;
 
(二)在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期間,有多少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合約期滿前離職,以及他們離職的原因為何;
 
(三)在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期間,有多少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獲聘為公務員;
 
(四)鑑於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不享有公務員的福利,政府會否考慮改善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福利,例如增設牙科福利等,以減少該等僱員的流失;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據了解,部分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擁有一定的資歷(例如學士學位和綜合招聘考試的及格成績),政府會否考慮設立內部篩選程序,讓通過該程序的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轉職為公務員,以令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看到更好的工作前景;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各局/部門所提交的資料,在二○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各局/部門合共聘用了9 903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當中,香港郵政聘用了1 397名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為聘用最多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部門。
 
(二)公務員事務局沒有備存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合約期完結前離職的統計資料。
 
(三)根據各局/部門就最近一輪年度統計所提交的資料,在二○二一年九月至二○二二年八月期間,約有480名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獲聘為公務員。
 
(四)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聘用目的和情況各異。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目的是為部門首長提供靈活的方式僱用人員,以應付各局/部門不時轉變的運作及服務需求。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崗位一般用以應付有時限、季節性或受市場波動影響的工作;又或者是涉及正待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此外,如果有關工作所需的人手的工作時數少於公務員規定的工作時數,又或需要從市場招攬具備最新或特定專業知識的人才時,各局/部門也可考慮招聘非公務員合約僱員,以應付有關工作需要。因此,公務員和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均不宜直接比較。
 
  就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服務條件方面,公務員事務局一直有提醒各局/部門應作良好僱主的示範,在善用公帑的前提下盡可能給予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較佳的服務條件,而各局/部門亦會定期檢討非公務員合約僱員的薪酬及聘用條件。不少局/部門向合約僱員提供的聘用條件較《僱傭條例》的規定為佳,例如提供的年假數目比法例規定的為多,發放約滿酬金,以及給予所有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17天有薪公眾假期。
 
(五)政府招聘公務員的一貫政策,是透過公開、公平和具競爭性的招聘程序,挑選最合適的應徵者填補公務員職位空缺。政府歡迎對公務員職位空缺有興趣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參與公開招聘程序。鑑於相關的工作經驗是招聘公務員的考慮因素之一,符合公務員職級基本入職條件的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因具有政府工作經驗,一般確較其他申請人佔優。二○二一年九月至二○二二年八月期間,合資格在職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其他應徵者成功投考公務員職位的成功率分別為17%和5%。
 
2023年7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