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售賣及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和第1部毒藥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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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及藥物辦公室與警方於二○二二年五月四日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銷售另類吸煙產品。行動中,人員發現涉案的兩名男子利用流動攤檔及停泊於附近的私家車,售賣另類吸煙產品,並在該私家車內檢獲240個電子煙煙彈及75支加熱煙器。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禁止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尼古丁(煙草產品除外)屬第1部毒藥,而含有尼古丁的另類吸煙產品屬《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訂明的「藥劑製品」。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採取嚴厲執法行動。發言人亦忠告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並強調這些產品的尼古丁含量與傳統煙相若,會令人上癮。此外,長期接觸這些新產品對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熱線由註冊護士接聽,可為吸煙人士提供專業的戒煙輔導。市民亦可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以獲取有關戒煙的資訊。
完
2023年7月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8分
香港時間19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