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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歐洲議會部分議員有關《香港國安法》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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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今日(七月一日)就歐洲議會部分議員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周年之際向歐盟委員會主席聯署致函,肆意詆毀和抹黑《香港國安法》,並公然叫囂對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官員作出所謂「制裁」,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特區政府強烈不滿歐洲議會部分議員出於卑劣政治動機,打着《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周年旗號大放厥詞,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香港特區肆意攻擊。二○一九年發生的『黑暴』和港版『顏色革命』嚴重危害香港社會安寧,《香港國安法》的成功落實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迅速回復正常,營商環境得以恢復,惟該等政客對有關實況視若無睹,執意就《香港國安法》發表無稽失實、顛倒黑白的言論,妄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繁榮穩定,更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的官員實施所謂『制裁』。他們的拙劣政治戲碼和險惡用心表露無遺,其卑劣圖謀注定不會得逞。」
 
  「特區政府對於所謂『制裁』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定當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並強烈敦促該等歐洲議會政客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發言人強調:「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破壞香港特區法治行為,應受譴責。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發言人指出:「《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以來,香港特區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切實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香港特區執法部門在履行《香港國安法》規定的職責時,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機構或組織依法採取執法行動。香港特區律政司按《基本法》第六十三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而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法院嚴格按照證據和所有適用法律判案,案件不會因涉案者的職業、政治理念或背景而在處理上有所不同;而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犯罪,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的堅實憲制保障。此外,《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第五條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包括無罪推定原則、一事不再審原則,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香港終審法院已指出該兩條文對於《香港國安法》的整體詮釋至為重要。」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並進一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與此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2023年7月1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06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