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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今日刊憲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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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條例》)今日(六月三十日)刊憲並生效。
   
  《條例》設立另類吸煙產品轉運監管計劃,並在監管計劃下容許另類吸煙產品經香港國際機場聯運轉運到海外市場。
   
  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表示:「監管計劃由香港海關(海關)負責管理、監督和執法。監管計劃有四大要素,包括預先登記及審批、安裝保安措施、預報貨物資料以及實時監察,以加強對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監管。同時,《條例》亦提高對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罪行的罰則,即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兩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0,000及監禁七年,以加強阻嚇性。」
   
  發言人補充:「《條例》平衡了政府在控煙方面的不懈工作,以及維持香港的物流和航空貨物轉運業務的迫切需要,以保持香港在國家『十四五』規劃中作為國際貿易中心及航空樞紐的地位。」。
   
  任何人士如欲登記監管計劃,可於今日開始向海關作出申請。監管計劃的詳情已上載至海關網頁(www.customs.gov.hk/tc/service-enforcement-information/trade-facilitation/ASP/ATCS/index.html)供公眾參考。
 
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