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八題: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
***************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振昇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近年使用醫院管理局(醫管局)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人次持續增加,非緊急救護車經常同時接載多名病人,加上在部分地方泊車面對困難,導致部分病人苦候數小時才能抵達目的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過去五年,醫管局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平均每年載送的人數,並按所接載病人的類別(例如居於家中、安老院舍及殘疾人士院舍的病人)及醫院聯網列出分項數字;

(二)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各醫院聯網的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員(運送員)的(i)人手編制、(ii)實際人手、(iii)流失率及(iv)新招聘人數;

(三)鑑於據悉,非緊急救護車進入公共或私人屋邨及私人停車場(包括在房屋署及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領展)管理的地方)時經常遇到困難,包括被要求停泊於卸貨場,以及花長時間繳交泊車費等,以致影響載送服務質素,政府會否與房屋署及領展加強溝通協調,並研究將非緊急救護車改為特別用途車輛,以便利載送病人及加快載送速度;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未來人口老化及不少新區發展將導致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需求持續增加及運送員的工作量大增,是否知悉,醫管局有否考慮增加非緊急救護車數目,以及調升運送員的薪酬待遇以挽留及吸引人才加入;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振昇議員的問題,經徵詢房屋局、運輸及物流局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醫管局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主要為行動不便或因精神或感官障礙而不能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例如巴士、的士、老人院舍車輛或復康巴士等)的公立醫院病人提供點到點接載服務。使用此服務的病人,其臨床情況必須符合既定條件,例如需要臥床或持續供給氧氣等。一般而言,醫護人員會向符合條件的病人和其家屬/照顧者了解有否需要使用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並作出適當安排。

  過去五年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接載病人的總次數及當中接載出院病人的次數載於下表:
 
年度 接載病人的總次數
(包括入院、轉院、出院及覆診等)
接載出院病人的次數
2018-19 552 729 189 960
2019-20 532 134 193 731
2020-21 425 263 186 193
2021-22 518 005 211 427
2022-23 562 173 224 690
註:鑑於二○二○年年初香港出現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醫管局調節其服務以應對疫情。故在比較往年醫管局服務的服務量時,亦應將以上情況納入考慮當中。

  醫管局並沒有備存按接載病人的類別分類的統計數據。

(二)過去五年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人手資料載於下表:
 
年度 職員人數(1)
(截至每年三月三十一日)
全職離職(流失)人數(2) 取錄人數(3)
2018-19 704 60 107
2019-20 798 78 173
2020-21 880 67 153
2021-22 942 87 143
2022-23 981 78 121
(1)上述人手數字按相當於全職人員的數目計算,當中包括醫管局的常額、合約及臨時員工。
(2)離職(流失)包括按人頭計算常額和合約員工以任何形式停止於醫管局服務的個案。
(3)取錄人數指期內加入醫管局的常額和合約人員總數(按人頭計算)。醫管局內部轉職、晉升和調動的人員不計算在內。

(三)就香港房屋委員會轄下公共屋邨有關醫管局非緊急救護車輛的安排,根據現行政策,有關車輛進入公共屋邨接載病人,可獲豁免繳付一小時的泊車費用。此外,因應個別屋邨的道路設計和使用情況,該車輛或被安排停泊於指定的停泊位置。

  有關特別用途車輛的申請方面,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特別用途車輛」指經設計、構造或改裝為主要在道路上作不屬於運載貨物、司機或乘客用途的汽車。申請人向運輸署申請有關車輛牌照前,須先獲得與車輛用途相關的政府部門的批准,而車輛的設計和構造亦須符合相關法例的要求。

  將醫管局的非緊急救護車輛改為特別用途車輛並不能直接提高運作效率,而駕駛特別用途車輛須另外領有牌照,或反而會增加運作及司機招聘困難。考慮到現時的醫管局非緊急救護車輛已經大致足以應付服務需要,醫管局未有計劃將非緊急救護車輛申請改為特別用途車輛。 

(四)醫管局十分關注公立醫院的人手情況,並已制定一系列措施以吸引和挽留人手,包括加強招聘全職和兼職人員,透過退休後延任政策讓合適的人員於退休後延任,亦為現職人員提供更多培訓及晉升機會,以進一步挽留人手。針對非緊急救護運送服務人手而言,醫管局已於二○二三年三月與相關持份者展開討論並收集意見,現正積極從多方面作詳細考慮及探討有關方案的可行性。其中,為配合服務需要,醫管局計劃於二○二三/二四年度增加八部非緊急救護車輛,並會增加160個非緊急救護車運送服務崗位。過去五年非緊急救護車輛數目載於下表:
 
年度 非緊急救護車輛數目
2018-19 231
2019-20 238
2020-21 262
2021-22 276
2022-23 276

 
2023年6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