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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就「輸入內地電力,平抑香港電費」議員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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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就陸頌雄議員動議的「輸入內地電力,平抑香港電費」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我再次多謝陸頌雄議員提出的議案,以及林筱魯議員和李浩然議員的修正議案,我亦感謝各位議員就議案提出的寶貴意見。

電力市場發展
 
  我一直推動香港和內地商討加強與鄰近地區的區域合作,擴大整個地區的零碳能源供應,這將有助香港平抑電價,以及提供穩定及清潔的能源。

  現時中電透過連接大亞灣核電站和中國南方電網輸電網絡的清潔能源輸電系統輸入電力。政府在二○一八年批准中電的發展計劃,包括強化該清潔能源輸電系統工程,為系統更換電纜以增加輸電容量,預計項目在二○二五年完成,可以讓香港更具靈活性輸入更多清潔能源。從內地輸入的電力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可由現時約27%增加至約三成半。
 
  中央政府一直支持香港增加使用清潔能源,以減少排放和改善空氣質素。國家能源局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二○○八年簽訂《能源合作諒解備忘錄》,支持向香港長期供應核電及天然氣。環境及生態局正在與國家能源局積極商討進一步增加供港的零碳能源。我們不會排除從內地購買任何一種零碳能源,包括核電和各種可再生能源,亦會探討發展鄰近香港的零碳能源項目的可能性。我們會適時向立法會報告有關進展。
 
  為進一步加大內地電力輸港的能力,政府在將軍澳132區預留土地興建電力設施,是加強區域能源合作的策略性設施。電力設施日後將連接兩家電力公司的供電系統,可以加強兩電之間的聯網和傳送電力的能力,長遠有助穩定兩家電力公司的電價和減少本地電廠排放,惠及全港市民。現時項目尚在初步規劃階段,預計可在二○三五年前啓用。屆時輸入的零碳能源電力可增加至六至七成。
 
可再生能源
 
  政府一直推廣可再生能源,包括在現行《協議》(《管制計劃協議》)下提供誘因,鼓勵電力公司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亦在不同的建築物及設施加裝太陽能板,我們會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工作。惟現時可再生能源的成本仍偏高,我們在加大可再生能源設施的規模方面亦會考慮對電價的影響。
 
開放電網
 
  根據海外經驗,開放電網不一定會減低電價和確保供電穩定。穩定可靠的電力市場對香港能源安全、經濟發展及民生安居至為重要。電力市場涉及龐大投資及專業可靠營運要求,以及我們需要與鄰近地區合作。長遠應否開放電網將涉及複雜的考慮因素,包括如何杜絕惡性競爭,同時確保電力公司會投入足夠資源和建設、維持電力供應穩定可靠、電費維持在合理水平,並提供清潔能源以達到碳中和目標。
 
  根據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如對電力供應的規管框架引入改變,最早要在《協議》屆滿之後,即二○三三年年底,才可實行。近年國際間因為推動邁向碳中和,電力技術發展日新月異,很可能會影響未來電力市場的營運方式。故此現階段我們的重點是推動加強區域合作以穩定電價及確保能源供應穩定安全。我們會按照《協議》,適時與兩電探討及研究未來電力市場的營運和規管方式,包括是否或如何開放電網。
 
  至於現時未有配電設施的地方,包括人工島、北都(北部都會區),為未有配電設施的地方引入新供應商,我們會持開放態度。大前提是,供應必須穩定、可靠、安全,電價亦需合理,對環境的影響亦需要最低。我們未來在選擇供應商時會確保以上的政策目標。
 
准許利潤
 
  在現行《管制計劃協議》下,電力公司的准許回報率已由從前的13.5%下調至9.99%,在今次《協議》下亦再下調至8%。然而,政府對是次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為檢討的範圍,包括准許回報率,劃下界線。是次檢討是建基於現行的《協議》,而有關《協議》將繼續有效至二○三三年,任何修改《協議》的建議亦需經政府與電力公司雙方同意後才能實行。鑑於持份者的意見,我們會於是次中期檢討向兩電建議減低准許回報率,以期紓緩電費上升的壓力。
 
客戶表現獎罰機制
 
  《管制計劃協議》設有客戶表現方面的獎罰機制,涵蓋「供電可靠性」、「運作效率」、「客戶服務」及「恢復供電」四類表現。去年中電的電纜橋事故以及近日港燈的供電事故曝露了現行的獎罰機制並不適當,市民強烈要求檢視相關機制。因此,我們計劃在是次中期檢討與兩電重點檢討有關課題。
 
  我們會建議改善現行的獎罰機制以提高供電可靠性,包括收緊《協議》下供電可靠性和恢復供電的表現指標,不給予與人為失誤有關的供電事故任何獎勵,以及加入新指標以懲罰大型嚴重供電事故等。
 
燃料費
 
  現時,電力公司以實報實銷的方式向用戶收回燃料成本,並透過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把實際燃料成本與基本燃料成本之間的差額,以收費或回扣的方式,向用戶收回或回饋用戶。現行《管制計劃協議》採用每月調整燃料費的機制,適時反映實際燃料成本的變動。
 
  政府明白現行機制有不足之處,當能源價格急升時,電力公司會將所有成本轉嫁用戶。政府認為兩電應該肩負更多社會責任,盡一切努力穩定電費,透過引入分擔能源價格成本的機制,與市民在能源危機這類情況時共渡時艱。我們會於是次中期檢討與兩電磋商,期望引入分擔能源價格成本的機制,但方案需得到兩電同意後才能實行。政府會根據《協議》要求電力公司盡一切努力穩定電費,務求把電價調整對社會的影響減至最低。
 
透明度
 
  現行《管制計劃協議》包括一份向公眾披露的電子資料小冊子,當中包括電價、安全和環境管理,以及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益和節能推廣等。資料冊亦載列有關電力公司的營運開支及財務資料,如發電系統及非發電系統的成本數據,以及燃料價條款收費的調整機制及燃料組合等資料。
 
  透過是次中期檢討,我們會要求電力公司向公眾提高財務資料透明度,例如燃料成本及調整費的計算細節、營運開支細項、獎罰機制下的表現及所得獎賞等,從而加強電力公司的問責性。我們亦會與兩電探討能否披露更多運作資料,例如挑選燃料供應商的準則,及增加披露次數。
 
財務監管
 
  我們建議加強監管電力公司的支出、資產及投資,包括改善會計安排,如檢視營運開支撥入為固定資產的條件、現時兩電就借貸開支所承擔的最高利率等,亦會檢視各類固定資產的有效使用期、要求電力公司就固定資產,例如土地,的交易或發展事先獲取政府批准並需與電力用戶分享所得利潤等。
 
五年發展計劃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及航空樞紐,可靠的電力供應至為重要。政府會繼續着力監管電力公司的五年發展計劃,包括兩電擬推行的資本項目,以避免出現過大、過早、不必要或不合理的投資,確保在電力供應穩定及保持環保表現的基礎上,通過優化資源配置和提高供電網絡效率來實現減省電費的目標。
 
  主席,政府對是次中期檢討持開放態度,並沒有為檢討範圍劃下界線。政府備悉並會仔細考慮各議員就是次中期檢討提出的寶貴意見,並會向兩間電力公司提出討論。完成中期檢討後,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向議會匯報檢討結果。我謹此陳辭。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