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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區政府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禁止與一首歌曲有關的四項行為:相關文件的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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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律政司於六月五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HCA 855/2023),以禁止四項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或稱 「Glory to Hong Kong」)有關的行為。法院已於六月十二日批准特區政府以替代送達方式,送達相關法律文件。

  根據法庭命令,有關禁制令申請的傳訊令狀、臨時禁制令傳票及法庭命令已於今日(六月十四日)上載於特區政府、律政司及警務處的網站,公眾人士可透過下列網址或掃描二維碼(見附件)以下載有關文件:

  • www.gov.hk/tc/theme/courtorder/index5.htm
  • www.doj.gov.hk/tc/miscellaneous/hca855.html
  • www.police.gov.hk/ppp_tc/03_police_message/hca855.html

  臨時禁制令申請將於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時三十分由法庭審理。提出抗辯的人士可於六月二十一日或之前於辦公時間內到灣仔分區警署報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個人資料和繳付所需行政費用後,接受送達案件相關文件的副本,並須於收悉該等文件後的七天內提出書面反對理由。詳情請參照法庭命令。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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