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記者會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只有中文)(附圖/短片)
********************************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五月二十九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2023年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詳情,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莊國民亦有出席。以下是陳茂波和莊國民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財政司司長:各位記者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很多謝大家來到今天這個記者會。今天記者會的主要目的,是向大家介紹今年消費券計劃第二期發放的安排。第二期的消費券會為市場注入大約130億元的消費力,希望能在香港的復蘇進程中,進一步鞏固復蘇動力,同時加快復蘇速度。在這130億元注入市場的同時,在下半年,我們在暑假還會陸續推出「開心香港」的活動,包括美食市集、漁農市集和其他一系列活動,希望在暑假期間大家一起開心消費,帶動經濟。
 
  正如大家所知,在四月十六日,我們已經發放了第一期消費券給合資格和已登記的市民。就第二期,我們發放的金額如下: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是2,000元,如果是透過其他不同入境計劃來香港居住或升學的人士,則是1,000元,於七月十六日發放,並在六月五日至六月二十七日接受登記。可以這樣說,去年已經收到消費券,又符合資格的朋友,如果不轉換儲值支付工具的話,他不用辦理任何手續。至於要更改登記資料或轉換支付工具的朋友,則須在六月五日至六月二十七日這段時間內辦理手續;新符合資格的朋友亦要在這段時間辦理登記手續。
 
  至於新合資格人士,包括剛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會分兩期收券。我們會在七月十六日發放第一期,第二期會在十月十六日發放。新合資格的準則是指今日或之前滿18歲並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符合計劃其他資格的人士。
 
  接下來,我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先生用投影片向大家介紹第二期發放消費券計劃的詳情。謝謝,Ricky。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多謝司長。或許我先簡介一下背景,司長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宣布推出2023年消費券計劃,向每一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分兩期發放5,000元的消費券。如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香港居住或來香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就會獲得半額,即2,500元。我們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已經發放第一期予約640萬名現有登記人,我們是利用去年(二○二二年)消費券計劃的登記紀錄發放。我們即將發放第二期消費券,正如司長所說,我們會在七月十六日,向所有現有登記人發放他們餘下未發放的消費券,即2,000元或1,000元。而新合資格人士,就會分別在七月十六日和十月十六日分兩次發放,總額為5,000元或2,500元。
 
  就資格準則,剛才司長也略略提過,大致跟去年一樣。我們分三項主要的要求。第一項是年滿18歲,第二項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新來港人士,或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香港居住及來升學的人士。第三項是沒有永久離開香港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我們會用今天,即五月二十九日,作為合資格日期,去判斷登記人是否符合剛才所說的資格。
 
  有關沒有永久離開香港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我們在判定一個登記人是否符合資格,主要看幾方面的因素。第一是這位人士是否在過去36個月一直不在香港;第二是有否曾以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為理由提交有效申請,在65歲前提早提取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的利益;第三是假如登記人是永久性居民,他所持有的身分證是本地簽發,還是海外簽發的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最後一個是,我們會看是否有資料認為這位登記人在可見的未來不會再回港。
 
  這是第二期消費券的券額,剛才司長也大致交代。如果是現有登記人,又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因為第一期已經收了3,000元消費券,第二期就會獲發放2,000元。如果是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香港居住或來香港升學的人士,就會獲發1,000元。至於新登記人,如果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就會在第二期取得總額5,000元的消費券。如果是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香港居住或來香港升學的人士,就會取得總額2,500元的消費券。
 
  在第二期消費券,我們會沿用現有協助發放消費券的六家儲值支付工具替政府發放,包括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K。市民可以因應自己的需要和消費習慣,選擇符合自己需要的支付工具收取第二期消費券。
 
  市民有甚麼手續需要辦理呢?先說現有登記人,即已經獲發第一期消費券的市民,如果他們無需要轉換支付工具收取第二期消費券,則無須再登記或辦理任何手續。我們會利用他們的現有登記紀錄,根據剛才說的資格準則,進行資格審查。合資格的話,第二期消費券就會自動落入已經登記的支付工具帳戶。
 
  如果想轉換,嘗試第二個支付工具收第二期消費券的話,就需要辦理手續去更改登記紀錄。如果新登記人,即是從來沒有登記過,或者剛剛符合資格,例如司長說剛滿18歲,這些人士就需要登記,提供登記資料,讓我們做一個資格審查,符合資格的話就會獲發第二期消費券。
 
  這些手續要甚麼時候做?正如剛才司長提及,(登記期是)六月五日至六月二十七日這段時間,大概有三星期多些,相信有足夠時間讓市民去辦理手續。至於如何辦理,我們都是沿用去年的做法,市民可以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的電子登記平台自己辦理這些手續。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去九間臨時服務中心,找職員協助辦理手續。
 
  大家(在投影片上)見到的是臨時服務中心的地址,都是位於港島、九龍、新界交通方便的地點。在香港島分別位於灣仔和北角;九龍是旺角和觀塘;新界則是荃灣、屯門、元朗、沙田和大埔。臨時服務中心會在六月五日至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至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開放,公眾假期不開放。我們鼓勵市民預先致電熱線18 5000做預約,告訴職員你想何時去哪一個中心辦理手續,職員就會幫他預約一個時段前來登記,那便不需等候。
 
  接下來說發放時間表的詳情。先說現有登記人的安排,如果這些登記人透過五款電子錢包,即支付寶香港、BoC Pay、八達通、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或WeChat Pay HK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話,這張第二期2,000元或1,000元消費券會一次過在七月十六日發放給他們,而這張消費券的有效日期為明年的二月二十九日。
 
  如果是用八達通收取第二期消費券的現有登記人,即他們在四月十六日已經收到第一期消費券。當他們的第一期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的累積總額達到第一期獲發的券額時,就會在達標後下一個月的十六日收到第二期的消費券。舉例說,如登記人在第一期消費券時,在四月十六日收到一張3,000元的消費券。如果他在六月三十日或之前的合資格消費滿3,000元,便會在下一個月,即是七月十六日收到第二期2,000元的消費券。
 
  新登記人方面,如果使用五款電子錢包,消費券會分兩張發放。如果是合資格拿總額5,000元消費券,就會在七月十六日先收取第一張3,000元的消費券,然後在十月十六日再收取第二張2,000元消費券。如果是合資格消費券總額為2,500元的新登記人,就會在七月十六日先收取第一張1,500元的消費券,再在十月十六日收取第二張1,000元的消費券。而這些消費券的有效期均為明年二月二十九日。
 
  至於八達通方面,假如是新登記人,同樣會在七月十六日先收取第一張的消費券,即3,000元或1,500元。當第一張消費券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達到第一張消費券的券額,就可以在第二個月的十六日收到第二張消費券。舉例說,如果登記人符合資格取5,000元的消費券,第一張3,000元的消費券就會在七月十六日發放。當其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在九月三十日或之前達到3,000元,餘額的第二張消費券就會在十月十六日發放。這些消費券的領取限期均為明年六月三十日。
 
  最後有幾點想提醒市民大眾。首先,我們知道過去一年有很多市民已領取「樂悠咭」,也有些市民問我們,應該用哪一張八達通卡去領取消費券。我們想提醒市民,如現正收取第一期,即四月十六日發放的消費券的八達通卡仍然有效,可以繼續使用該八達通卡收取七月十六日發放的消費券,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第二,其他不打算轉換儲值支付工具的現有登記人,也無須辦理任何手續,只要合資格,我們會自動發放消費券至其原有登記的支付工具帳戶。
 
  第三,如果需要登記的市民,我們也想要求他們提供具短訊功能的本地流動電話號碼,因為我們需要透過短訊去聯絡這些市民。
 
  第四,登記時請確保提供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號碼正確,否則會登記無效,或者消費券會發放予其他帳戶。
 
  第五,政府及我們的承辦商在有需要的時候會以短訊或電話與市民聯絡,但只會以特定電話號碼去撥打或發放短訊,這些特定電話號碼都可以在我們的網站找到。如果市民有懷疑,可以在網站上先檢查,或者認為短訊有可疑,也可以先在網站核對短訊是否透過特定電話號碼發出,就可以更安心。
 
  最後一點,請僅記消費券只能用於本地消費,千萬別嘗試用來套現或作其他用途。
 
  最後,大家(在投影片上)看到消費券計劃的網址(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過去兩年也是用同一個網址。熱線電話也是18 5000。今天在記者會後,大家都可以在網站瀏覽最新第二期消費券的資料,或者撥打熱線,也能問到相關的資料。我的介紹到此,謝謝司長。
 
記者:你好。首先想問因為見到這次沒有加入新的平台,是否覺得這六個平台已經足夠?或者其實沒有加入新平台,是否暗示這次可能是政府最後一次派消費券?另外,我想問剛才財爺說預算130億會注入市場,當中有多少會分配給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或來港升學的人?是否比以往派消費券的錢用多了?多了多少?之前的「高才通」是否令錢派多了的原因?謝謝。
 
財政司司長:我們這次沿用去年的六個平台,我們認為是足夠的,這些平台各自有提供不同的優惠,所以它們之間有充分的競爭。第二,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新來港人士會領取全額的消費券,而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居住或來港升學的朋友就會領取半額。去年的數字顯示,領取半額的大概有10萬人左右。至於你剛才提到的「高才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高才通」與消費券計劃的條件並不相關,我們到最後都要視乎登記人是否符合消費券計劃所訂的條件。
 
記者:這次是否最後一次派消費券?
 
財政司司長:每次派消費券涉及的金額都不少,是相當的財政開支,這幾年我們派消費券,都是考慮到之前因疫情的關係,經濟較差。今年,在疫情受控、我們自年初開始全面恢復跟國際和內地通關後,旅客多了很多,市面都旺了,尤其是食肆生意好轉,但零售生意在最初都不是太好,所以我們發放消費券,希望在復蘇過程裏再鞏固一下,畢竟外圍環境還是不太好,且存在很多變數,我們的出口還在下跌。往後的事,都要視乎當時的經濟、社會、民生的情況,但總的來說,消費券計劃很難成為一個恆常的計劃。
 
記者:想問司長,有關八達通之前3,000元的儲值上限,曾說過會研究增加上限,那麼在未來這期的八達通上限調高是否能成事?另外,第一期消費券時,在網上平台看到有些店鋪或一些人提供套現消費券的服務,政府有否統計出來,套現的情況有所增加?有沒有商鋪或市民違規被捕的情況的數字能夠提供?謝謝。

財政司司長:八達通卡的上限有多少,無關派發消費券。當然,我知道八達通公司為回應社會訴求,正進行技術調整,希望可以提升(儲值上限)。就具體進度而言,也要視乎提升的時間表,以及對技術的把握。所以,在發放這期消費券的時候,我們並沒有特別要求他們一定要完成這件事;他們還是要按其步伐,在穩妥的情況下提高上限。畢竟八達通卡是很多香港市民使用、很方便的卡,最重要是穩妥。

  第二,消費券計劃是希望鼓勵大家消費,一起拉動經濟。無論是飲食、購物或是使用服務,大家可以看到,在吸收社會意見後,消費券的使用範圍已經很廣闊,在很多範疇均能應用,所以真的無須將其套現。過去一段時間,由二○二一年推出消費券計劃到現在,有少量套現個案出現,總共涉及大概80間商戶,而根據警方的數字,共拘捕了五人。

記者:想問清楚,換言之如果在五月二十九日之前已經透過「高才通」來香港的人士,其實是否都可以獲得第二期的消費券呢?還有關於判斷「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方面,寫到「是否無意在可見未來返回香港」,這項會否有些更具體的準則,如何去判斷他是否無意在可見未來返回香港呢?例如一些移居海外的香港人,而他沒有提取MPF的話,他是否算作「無意在可見未來返回香港」呢?
 
財政司司長:操作上的細節,我請莊國民首席助理秘書長向大家說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謝謝司長。「高才通」方面,正如剛才司長所說,我們不是看該名人士以甚麼計劃來港,而是檢視三個主要的資格準則:包括他是否年滿十八歲;他有沒有居民身分;以及他有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舉一個比較實質的例子,例如某位人士透過某個入境計劃在合資格日期前來港,年滿18歲,符合身分或已取得身分證,正在香港居住或工作,基本上是應該符合資格的。至於你剛才所說,有甚麼資料可以讓我們判別他是否不會回港,我們很難一概而論地舉一個實質的例子,我們都是整體去看,我們的資格準則是要相信這名人士沒有永久離開或意圖永久離開香港。剛才我所說的四個考慮因素,我們在綜合考慮完後,會去判斷這名人士是否符合資格,所以我很難給你一個例子怎樣是可以或不可以,我們是整體來看的。
 
記者:你好,想問有關移居香港方面。因為有見上一期都有類似安排,即是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後在第二期派發時被DQ(取消資格)。想問上次領取第一期消費券後在第二期被DQ的數字有多少?今年的消費券有沒有預計DQ的數目有多少? 可否談談上次是如何查找到、甚麼情況下會發還被錯誤DQ的消費券和有關人數?
 
財政司司長:我請莊國民首席助理秘書長跟大家談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去年我們都是以有否提早提取強積金作為其中一個資格準則考慮該名人士是否有永久離開香港。去年我們取得相關資料後,向約24萬名登記人發出短訊,說明我們發覺他已經領取強積金,可能表面上並不符合(領取消費券的)資格。他們可以來做覆檢,亦有不少市民來這樣做,其中有大約17萬成功覆檢,即他們來告訴我們真的曾經提取過強積金,但這一刻他已經在香港或者已經回港,可能他在很久以前曾經提取過強積金,但已經回來工作和生活,我們看到這些證據的話,會發放消費券給他們。至於今年的數目有多少,我們相信當然會比去年少很多,因為去年是第一次做。今年我們主要是看過去一年,即去年六月至今,這段時間提取強積金的個案,數量會比去年少很多。我們知道過去一年提早領取強積金的人士大約有二萬人左右,但亦要看看這二萬人中有多少有登記消費券,再看看他是否有需要提供額外資料去證明實際上是沒有永久離開香港。
 
記者:你好,金管局公布過「數碼港元」計劃,當中有提及一些應用場景,有些合作方可能想幫忙利用「數碼港元」發放政府資助,未來如果發放消費券,會否想過使用e-HKD,或更有效率地推出?背後其實情況如何?有否計劃何時可以做到?第二個問題想問關於推廣電子支付方面,消費券的其中一個目標都想promote這東西,有否甚麼成果可以分享?例如是小商戶,一些電子支付工具的成本都比較高,有否甚麼措施可以幫助他們?謝謝。
 
財政司司長:利用「數碼港元」發放電子消費券,這次是趕不及的,因為金融管理局剛剛才推出先導計劃。往後政府的一些計劃,在可能範圍之內,我們都會考慮使用電子貨幣,以推動電子貨幣的發展。
 
  過去這幾年,我們推行電子消費券的其中一個目的是希望推動更廣泛地使用電子支付。這幾年裏,我們看到幾點:第一,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大概有九成用在一些比較小額的交易中,即2,000元以下的交易;大額的交易相對較少。換句話說,小商戶都可從消費券計劃中受惠。而幾個電子支付工具合共新增的個人用戶超過1 000萬,大家知道我們每次發放消費券都是600多萬人受惠,所以新增的個人用戶超過1 000萬,即表示有些人可能開了兩、三個帳戶。商戶方面,我們亦見到電子支付更為普及,接受使用電子支付工具的商戶新增了十多萬。至於費用方面,八達通在消費券推行期間,減免了一些商戶收費。其他電子支付工具都答應政府,在發放消費券的過程中不會賺取利潤,收取的費用,會用不同的方式回饋給他們的用戶。謝謝。
 
記者:首先,想問今次稱為第二期發放(消費券),亦算是最後一次,預計轉會(更改儲值支付工具)的人數有多少?會否為臨時服務中心帶來壓力?預計有多少人手在那裏幫手?市民的需求有沒有這麼大?
 
財政司司長:根據過往的經驗,在發放第二期消費券時,有一些人士會轉換支付工具,但比例上並不算特別高。我們參考了去年的經驗,今年設立的臨時服務中心數目也不少。我請莊先生和大家說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謝謝司長。今年我們的服務點有九個,去年我們做第二階段時有八個,今年增加了一個,其實加起來一共有170個櫃位,可以服務到很多市民。回看去年的經驗,去年我們有八個服務中心時,市民基本上不用多等待,到場都可即時接受服務,相信今次的情況都差不多。
 
財政司司長:此外,他們可以通過網上辦理有關手續。這些臨時服務中心分布於新界東、新界西、九龍和香港,希望能盡量方便大家。
 
記者:你好,司長。想再追問關於消費券的提振作用的數字,現時經濟已復蘇,提振作用會否不如之前預期?還有剛才的數碼港元,你有提到將來都會考慮使用電子貨幣的形式去發放,這一期是否最後一期的消費券?未來如果經濟又再差或怎樣也好,是否都不會再派?謝謝。
 
財政司司長:今年第一和第二期消費券涉及的金額合共有300多億,對經濟的提振作用,經濟師估計大概是0.6%左右。今年到了現在,經濟的整體氣氛不俗,除了出口仍然不太好外,我們推動經濟增長的三頭馬車,當中固定投資和消費都增長得不錯,尤其是消費,增長達雙位數字。而隨着我們跟內地和國際全面通關,再加上我們推出一系列「你好,香港!」、「開心香港」這些活動,市面上的氣氛都輕鬆了。消費很多時是看心情,而現時的失業率一直下跌,對總體市民的收入都有所支持,所以我們覺得消費仍然會較好。總的來說,只要大家開心愉快,我想大家用錢時都會用得較多。
 
  這次是否最後一次派發消費券,就如剛才所說,每次派消費券,其實涉及的總金額都比較大,我們必須顧及庫房的負擔,在經濟下行、環境差、大家壓力大的時候,推出消費券計劃,一來幫助市民,二來亦幫助中小企,是好的。我們展望未來,希望經濟越來越好。謝謝。
 
記者:你好,司長。不好意思,我想補問有關剛才提及的數字。剛才提及不同入境計劃領取半額上一期大概有10萬人,今期有沒有估算數字是多少?新來港及18歲的人數現時大概有多少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你談及新來港,即不同入境計劃下來港並取半額(消費券)的人士,上一次有約10萬人,我們今次的估算都差不多,但因為這些數字「有入有出」,有些人會變成永久性居民,會取得全額,亦都有些是新來港的,所以整體來說,我們估算今期獲發半額的有約10萬人。
 
記者:全額大概有多少人領取?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庫務):整個第二期消費券計劃,我們估算大約有650萬名市民受惠,減去剛才說的10萬人,即大約有640萬人相信會收到全額消費券。
 
財政司司長:謝謝大家。



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20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