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所幼稚園校舍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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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是次推出六所新屋邨幼稚園校舍,分別位於觀塘、屯門、西貢及離島區,並預計在二○二四至二○二五年落成,每所提供六至12間課室。教育局受香港房屋委員會委託提名營辦團體。上述校舍的分配工作將以申辦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
自二○一七/一八學年推行幼稚園教育計劃(計劃)以來,除了持續幫助幼稚園改善校舍的環境外,教育局一直致力提供更多政府擁有的幼稚園校舍,供合資格的申辦團體公平競逐,作重置或營辦幼稚園之用,既可減省租金開支,又可享用優質的校園環境。教育局正落實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公布的措施,在二○二三年年底前提供10所幼稚園校舍,包括早前已分配的四所校舍,以及是次分配工作中推出的六所校舍,令分配的幼稚園校舍的總數自二○一七/一八學年以來增至31所。此外,教育局由二○二一年起簡化幼稚園校舍分配的申請及審核機制,減省申辦團體的行政工作。
教育局特別鼓勵現時需要承擔較高昂租金、校舍環境和設施殘舊、面對區內幼稚園學位過剩等問題的非牟利幼稚園申請遷往上述校舍。教育局會優先考慮參加計劃的幼稚園擬作搬遷用途的申請,如未能就此選出合適的申辦團體,才會考慮營辦新幼稚園的申請。教育質素是首要的考慮條件,教育局會因應申辦團體的辦學計劃、過往營辦學校的表現,以及其搬遷的需要(如適用)考慮申辦團體的申請。申辦團體必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
幼稚園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辦學計劃資料表、申請注意事項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edu-system/preprimary-kindergarten/allocation-of-kg/latest-news.html下載。局方會提供辦學計劃的範本,並在「注意事項」載述甄選準則,供申辦團體參考。團體在遞交申請前應仔細閱讀載於「注意事項」的基本要求及相關指示。
申辦團體須於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辦學計劃資料表、現時營辦學校一覽表(如有)及相關證明文件送抵教育局幼稚園教育分部(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4樓1432室)。遲交或未填妥的申請書,概不受理。如有查詢,可致電2892 5986聯絡教育局。
完
2023年5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45分
香港時間17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