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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落實與內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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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就「落實與內地的器官移植合作」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首先,多謝林哲玄議員提出這項動議,令我們今日有機會討論跨境器官移植合作這個議題。道理是越辯越清的,醫務衞生局會聯同醫學界加強解說,令市民更明白及支持器官捐贈,為我們的病人帶來更多希望。我們更要識穿少數人在今次議題內的造謠作假,意圖製造矛盾,破壞我們器官捐贈的文化和氛圍,危害輪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得到重生的機會。我以下會簡介醫務衞生局就與內地探討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的相關工作和最新進展,然後聽取大家的意見及建議。

  器官移植是令末期器官衰竭病人重生的最有效方法,但因為器官供應不足夠,全球移植界除了一直致力推動器官捐贈外,也積極發展新技術如活體器官捐贈、分肝移植等,或應用新措施,例如使用邊緣供體或心臟死亡供體等以擴大器官使用率,從而達致以「效益」(utilitarianism)為原則中「達到最大善」、最大效益的目標。要善用每一個器官,做到物盡其用,其中一個有效的措施是區域互助或共享。

  香港器官捐贈率偏低,每年遺體捐贈者只有三數十個,而且近年有下降的趨勢,器官供應遠遠追不上需求。現時香港有超過2 500名器官衰竭病人在等待器官移植,當中等待腎臟移植的病人最多,有超過2 400名,他們平均輪候時間大概為五年,而最長輪候時間更達29年。而等待心臟、肺及肝臟移植的病人,平均輪候器官時間大概為兩至三年。不過,其實這個數字不能反映實際情況,因為缺乏有效人工替代療法,不少這些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在輪候期間掉隊或死亡。掉隊即是他們已經不再適合移植,而不在輪候名單上。雖然如此,由於不同器官移植成效受不同因素如血型、體型、原發病因、白血球抗原組織鑑定免疫等原因所影響,必須作出配對,所以有可能出現個別供體器官在本地沒有合適病人接受作移植,無法於輪候系統配對。

  事實上,香港過去亦有兩例肝臟因血型原因無法配對予香港的病人,而分別於二○一○年及二○一六年以單一個案形式捐贈境外作移植用途。在一九九九年,亦曾有遺體肝臟從鄰近地區捐贈予香港作移植。人體器官移植委員會對器官進口作審批監管,可見跨境或區域性器官移植有間歇性進行。

  國家近年的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工作有國際矚目的發展。多謝剛才林哲玄議員作出詳細的介紹。其實自從二○一五年一月一日全國全面禁止使用死囚器官後,以腦死亡或心臟死亡國際標準定義,堅持推動公民自願無償捐贈,令捐贈和移植數量快速增長,現在已經居於亞洲第一,世界第二。在內地,器官移植制度由《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監管,並由國家衞健委(衞生健康委員會)直接成立的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統一負責監督管理捐獻、獲取、分配、移植,以及相關規管事宜。全國所有用作移植的器官必須全部經以科學、大數據為本構建的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簡稱COTRS,進行統一分配。COTRS系統會根據醫療緊急程度、血型、地理位置及年齡等因素,以科學化、系統化的計分制度在很短時間內計算出器官潛在受惠病人的優次而進行分配,確保是公平、公正、公開透明、提高效率、避免浪費、減少分配不均及打擊非法行為的制度。這個制度獲得世界衞生組織和世界器官移植學會等國際權威機構高度認可,甚至向其他國家作一個推廣示範。

  我們國家幅員廣大,人口眾多,單在二○二二年就有5 628個遺體器官捐贈者,總器官移植數目達到17 557個。不過,同年亦有超過1 000個遺體捐贈器官,因不同原因未能成功分配至合適的受贈者,佔所用的移植器官不到1%(應為10%)。事實上,目前國家以國民待遇接受香港、澳門以至台灣地區居民,自行選擇加入內地的機制等候器官移植。二○一五年至今,曾在內地加入COTRS等候器官移植的香港人超過2 500人,而在內地曾接受遺體器官捐贈的香港病人亦接近1 000位。過往亦總共有九名香港居民在內地遇到一些急病,離世後捐贈了27個愛心器官,挽救了24名內地患者的生命,體現了兩地之間的人民血濃於水。

  去年十二月,本港一名四個月大的女嬰急需心臟移植的個案,中央政府聯同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和其他內地相關單位部委,積極透過COTRS系統與香港建立兩地跨部門臨時協調中心,制定臨時應急預案,在內地出現合適供體但未能配對相應接受者後,成功進行第一例跨境器官捐贈,拯救這個女嬰的生命。這次合作充分體現內地與香港特區共同以「生命至上」的原則和信念,攜手拯救生命,並在香港社會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具有重大的社會意義,是「一國兩制」下偉大實踐的典型成功案例。我在此再次代表特區政府,衷心感謝中央政府及內地相關部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以及特別是內地捐贈者父母的大愛。

  因應去年的個案,社會普遍認同與內地進行跨境捐贈,能夠避免浪費無私捐獻的器官,物盡其用,給予兩地一直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多一個機會。我們正聯同醫管局(醫院管理局),根據兩地第一次進行跨境捐贈的成功個案為藍本,積極與內地有關單位探討恆常化的器官移植互助機制。

  我們構思中的互助機制將採用第二層分配機制,即當內地或香港特區有一些離世者捐出的器官,無法在兩地各自制度下成功配對的時候,即沒有病人適合接受移植,跨境互助機制才會啓動。換句話說,現時本港遺體捐贈器官分配以至病人輪候等安排,絕對不受影響,仍然是按第一層「港器官港用」,只有香港的病人無合適配對捐出的器官,我們才會物盡其用,作第二層內地分配互助。這安排亦適用於內地方面有遺體器官捐贈分配時的方案。

  以南下的器官移植互助機制作例子,器官經過內地COTRS系統配對後,如果未能找到合適病人,內地會配對到香港特區,將該器官個案的不具名醫學資料交予香港特區,根據醫管局的一貫的器官分配機制,按香港器官輪候名單的優次進行分配。雙向互助機制符合國際上跨境或區域性器官捐贈互助機制沿用的準則,即要先滿足當地居民對捐贈器官的醫療需求後,才考慮幫助其他地方。有關機制須以互惠形式建立,而非單向性。跨境器官送到對方後,按當地法制體制,配對到輪候名單上的病人,這更體現「一國兩制」偉大精神的實踐。內地有關單位認同第二層分配機制的方向,亦正與香港合力推動這個互助機制。

  就此,我於今年三月分別到訪北京和廣東省就器官移植互助機制及其他衞生議題跟有關部委討論,並就政府建議推行第二層分配機制進行初步磋商。醫管局行政總裁亦聯同不同公立醫院負責器官移植的專家、器官捐贈聯絡主任、醫療信息及資訊科技人員,於上周末前往廣東省的國家衞健委人體組織器官移植與醫療大數據中心參觀,並與內地的器官移植專家進行深入而具建設性交流,並商討技術細節。

  以上商討已取得實質及具建設性的成果,我們會繼續按照以上原則與內地商議機制的運作細節,建立一致的技術層面要求和準則,確保捐贈器官合法、公平、公正而且安全地應用於最有需要的病人身上,期望盡快落實有關安排。

  與此同時,政府多年來一直致力建立支持器官捐贈的文化,醫務衞生局、衞生署和醫管局與多個專業的社區夥伴會合作無間,在不同範疇繼續推廣器官捐贈。

  總括來說,器官捐贈是無私奉獻、挽救生命的大愛行為。跨境區域互助為兩地患者提供更多重生的機會,希望市民大眾和立法會積極支持。

  主席,我謹此陳辭。我會在聆聽各位議員的發言後,再與各位作補充和回應。多謝主席。
 
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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