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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代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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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林順潮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醫務衞生局局長李夏茵醫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認為,縱然本港低生育率情況已亮起紅燈,但現時政府仍未將改善代母懷孕政策納入主要工作。關於代母安排,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檢討資助輔助生育服務的申請資格是否過於嚴厲,以及代母安排的有關規定有否打擊有生育困難的夫婦通過合法代母安排生育的意欲;
 
(二)鑑於醫務衞生局局長於上月二十六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現時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管理局)發出12‍個牌照予公營醫療機構,亦有24間私營醫療機構獲發牌照,以提供輔助生育服務,該等醫療機構有否提供代母安排;
 
(三)過去五年,每年管理局共接獲多少宗合法代母安排個案,當中有多少宗個案的「擬作為父母的人」最終獲法庭判定為通過代母安排誕下的嬰兒的合法父母;
 
(四)鑑於據悉,對於未能與「擬作為父母的人」獲法庭判定有合法親子關係的嬰兒,其代母將成為其法定母親,政府有否就該等嬰兒的成長及福利等安排制訂監察機制;及
 
(五)過去五年,每年代母安排佔整體輔助生育服務個案的百分比為何,並以下表列出代母安排的分項資料?
 
年份:___ 
申請代母安排宗數 申請人的年齡組別 申請原因 活產嬰兒數目 申請人是否獲判定為嬰兒的法定父母 所涉醫療開支
           


答覆:
 
主席:
 
  就林順潮議員提問的四部分,現綜合回覆如下:
 
  市民考慮是否生育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個人傾向、生活模式、經濟和當時的社會情況等。市民是否生育屬個人選擇,輔助生育醫療服務一般而言並非市民作出生育決定的主要考慮因素。目前公營及私營醫療系統均有提供輔助生育服務,包括體外受精、儲存卵母細胞等,為有需要的夫婦提供支援。政府一貫的政策立場是不反對但亦不鼓勵採用代母安排,亦認為有需要對代母安排作出規管,以保障家庭地位及兒童福祉和防止濫用,並且確保涉及有關安排的各方均知悉其所須承擔的風險及後果。
 
  生殖科技活動涉及複雜的社會、道德、倫理和法律問題,政府在二○○○年制定《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561章)(《條例》)時,除了確保生殖科技服務提供者及研究工作者行事恰當,更旨在保障家庭的地位、服務使用者的權益,以及確保藉生殖科技而誕生的孩子的福祉得到保障。《條例》就多項事宜提供法律框架,包括規管人類生殖科技程序和管制使用胚胎及配子;規定生殖科技程序只可提供予不育夫婦採用;以及規管代母安排。同時,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管理局)在二○○一年四月根據《條例》第四條成立,由不同界別的社會人士組成,負責規管與人類生殖科技相關的事宜,訂定相關的《生殖科技及胚胎研究實務守則》(《實務守則》),以及向公眾提供相關資訊。
 
  《條例》第十七及第十八條訂明禁制屬商業或強制性質的代母安排,以及禁制有關該等商業交易的廣告。禁止進行商業性質的代母安排是立法會在立法通過《條例》前進行廣泛審議後作出的決定。至於非商業或非強制性質的代母安排,《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只可由已婚夫婦使用自己的配子進行,並屬於管理局簽發的治療牌照下可提供的指明活動之一。截至本年五月一日,香港共有12間公營醫療機構及24間私營醫療機構,獲管理局發牌,提供輔助生育服務,當中持有治療牌照的機構共有16間,當中沒有任何機構獲准將代母安排列為可提供的指明活動。因此,管理局至今未有任何有關代母安排個案的資料。
 
  雖然香港尚未有可提供代母安排為指明活動的生殖科技中心,但《實務守則》已就有關安排提供清晰指引。根據《實務守則》,擬提供代母安排的申請人或持有相關牌照的持牌人須符合管理局發出的《實務守則》第XII章就代母安排的要求及規定,其中第12.2段要求委託進行代母安排的妻子必須證明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替代方案讓她持續懷孕至預產期,而第12.7段亦要求生殖科技中心轄下須成立由多方專家所組成的小組。該小組須向委託夫婦、代母及其丈夫(如已婚)提供輔導,以確保所有相關人士明白代母懷孕在醫學、社會、法律、倫理及道德上的含意。
 
  在評估代母及委託夫婦是否適合進行代母懷孕時,所誕孩子的福利至為重要。因此,《實務守則》內已詳細列明有關評估的要點,包括他們對撫育和教養孩子的責任承擔,以及是否有能力為藉治療所誕的孩子提供安穩和有助成長的環境等。根據《父母與子女條例》(第429章)第九條,因代母安排而懷孕的女子是誕生的有關孩子的合法母親。惟第429章第十二條同時規定,委託夫婦在孩子出生後六個月內,可向法庭申請判令,成為有關孩子的父母。就以上安排,《實務守則》已要求委託夫婦、代母及其丈夫(如已婚)在進行代母安排前簽訂標準格式的同意書,表明了解有關安排的法律程序。
 
  輔助生育醫療服務的政策應反映社會整體對有關議題的意見,同時須考慮醫療系統的資源分配。過去多年來,管理局一直有收到關於條例的規管和牌照事宜的意見和建議,當中涉及的範疇不但涉及醫學科技和臨床程序,更牽涉更廣泛和甚具爭議性的道德及社會問題,社會未有充分共識。鑑於政府一貫立場不鼓勵採用代母安排,政府沒有計劃以公帑資助市民接受相關服務。政府和管理局會密切監察公眾對代母安排的意見,並考慮持份者的意見及管理局的運作經驗,視乎需要檢視各項議題。
 
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