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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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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十九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修訂附表1及2)令》(修訂令),以修訂載於《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第60章附屬法例G)(《規例》)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說:「香港作為負責任的貿易夥伴及國際貿易樞紐,一直緊隨國際各主要防止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組織和公約的管制。是次修訂令反映了有關國際組織所作的變更,包括受管制的技術和物品,以及管制限制。修訂令同時把《規例》所載對進出口、轉運及過境的管制擴展至受《武器貿易條約》涵蓋的物品。」
 
  香港的戰略物品管制清單跟隨國際各主要防止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組織和公約的管制清單,包括關於常規武器與兩用產品和技術出口控制的瓦塞納安排、核供應國集團、導彈科技管制組織、澳洲集團及《關於禁止發展、生產、儲存和使用化學武器及銷毀此種武器的公約》。上一次更新的管制清單已於二○二一年九月生效。今次修訂旨在反映各國際組織因應最新的科技發展、市場趨勢,以及非法轉運風險而對管制清單作出的最新修訂。
 
  與此同時,隨着國家加入成為《武器貿易條約》締約國,中央人民政府已根據《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將該條約的適用範圍擴展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香港須藉修訂令將受《武器貿易條約》涵蓋的物品加入戰略物品管制清單。
 
  修訂令將於五月二十四日提交立法會,並計劃於二○二三年第四季生效。
 
  工業貿易署會透過貿易通告及部門網頁(www.stc.tid.gov.hk/cindex.html)通知業界人士相關修訂詳情。如有查詢,可聯絡該署戰略貿易管制科(電話:2398 5587;電郵:stc@tid.gov.hk)。
 
 
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2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