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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主動調查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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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五月十八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

  運輸署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及《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的相關條文處理包括駕駛考試排期安排、駕駛考試及評核,以及處理考試上訴等的事宜。近年,市民對駕駛考試的需求持續上升,考生輪候的時間越來越長,現時駕駛考試的平均輪候時間介乎七至十個多月(註一)。不合格的考生的重考日期一般在其學習駕駛執照有效期(12個月)屆滿之後,考生如需在下一次路試前進行駕駛訓練,便須重新申領學習駕駛執照,增加成本與不便。由於路試的合格率並不高(註二),不少考生受此影響。

  另一方面,運輸署不容許考生在駕駛考試期間進行攝錄。曾有市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質疑運輸署禁止以考試車輛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駕駛考試過程的決定和理據。公署留意到,有關駕駛考試的上訴個案數目呈上升趨勢,而交通審裁處在處理上訴時,須考慮任何它所收取並與案相關的證據。

  在二○二二年一月至二○二三年三月期間,公署接獲40宗有關駕駛考試的投訴,當中涉及有關考生不滿駕駛考試的輪候時間、運輸署的快期預約系統、考期編配的安排、駕駛考試的上訴與攝錄安排等事宜。

  趙慧賢表示:「近年考生輪候駕駛考試的時間越來越長,引來不少投訴,運輸署有需要檢視現行駕駛考試安排的流程,並考慮制定優化措施。此外,值得研究運輸署能否運用科技,為駕駛考試作客觀記錄以助當局更有效處理考試投訴及上訴個案。因此,公署決定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包括考試申請和排期的行政安排、駕駛考試的記錄,以及處理上訴的機制,並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歡迎市民以書面提出意見,請於二○二三年六月十八日或之前把意見送達申訴專員公署: 

地址:香港干諾道中168-200號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廈30樓
傳真:2882 8149
電郵:complaints@ombudsman.hk

註一:根據運輸署資料,在二○一○年,95%路試是在接獲電單車、私家車及輕型貨車駕駛執照申請後82天內進行。然而,截至二○二三年五月七日,非商用車輛(包括私家車、輕型貨車、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路試的平均輪候時間為223天至317天不等。

註二:二○二○年,私家車及輕型貨車路試(合併試)的合格率分別為31%及25%;二○二一年則為30%及24%。
 
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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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五月十八日)邀請公眾就運輸署有關駕駛考試的安排提供資料及/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