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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社區聯絡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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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俊賢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過去就一些涉及新發展區的項目成立社區聯絡隊(聯絡隊),透過承辦團體加強與可能受發展計劃影響的住戶(包括從事漁農業的住戶)的溝通、加強他們對有關發展建議的了解、蒐集他們的意見及關注事項,並適時為他們提供協助。然而,有意見指出,部分聯絡隊隊員帶頭鼓動有關發展項目的持份者與政府、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對立,違反成立聯絡隊的原意,更讓政府政策的落實變得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申請成為聯絡隊的所需資格;已批准成立的聯絡隊(包括就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元朗南發展計劃,以及洪水橋新發展區成立的聯絡隊)的詳情(包括承辦團體及獲批資源)為何;現時仍在運作的聯絡隊為何;
 
(二)有何機制監察聯絡隊的績效,以及如何衡量聯絡隊的績效是否合乎預期;

(三)會否仍透過聯絡隊處理新發展區或其他發展項目;如會,詳情為何;及

(四)鑑於近年坊間批評部分聯絡隊的工作與其成立的目的不符,加上「明日大嶼願景」下的中部水域人工島及北部都會區等大型基建發展將接踵而來,政府會否推行相應的改革(例如在有關的機制加入條款、設立監管機制及任用具公信力的承辦團體),以確保聯絡隊真切地為政府的發展項目服務,以及與受影響的漁農戶作出有效的溝通?

答覆:

主席:

  ​隨着政府大規模推展各項新發展區工程,區內住戶和業務(包括漁農業)經營者或會受到影響。除了按政策提供補償及安置外,現時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及地政總署均有聘請社區聯絡服務隊(服務隊),向已開展工程的古洞北及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和元朗南新發展區的受影響人士提供服務,包括了解他們的需要、解釋發展計劃及補償和安置安排內容、提供輔導、轉介和其他協助,以及促進他們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溝通。

  就提問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承辦服務隊的團體必須是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8條獲豁免繳稅的慈善機構或慈善信託;而負責提供有關服務的主要人員必須是註冊社工,且具備相關的服務經驗。有關部門會透過公開招標或報價篩選以聘請服務隊。有關新發展區服務隊的最新資料載於附件。

(二)至(四)古洞北及粉嶺北、洪水橋/厦村及元朗南新發展區的發展項目已進入收地及建造階段,有需要維持上述的社區聯絡服務,以照顧受影響人士的需要。政府會研究整合土拓署及地政總署的服務隊資源,以提供更集中及更佳服務。隨着其他新發展區計劃推展,我們亦會因應項目的進度,在適當時候考慮設立專責服務隊,以照顧受影響人士的需要。

  在監察服務隊的服務質素方面,有關部門會透過日常工作觀察(包括服務隊與受影響人士會面的表現)、服務隊每月提交的工作報告,及與服務隊每月舉行的工作會議等,以評核其表現。部門在批出新一輪社區聯絡服務合約時,會參考相關服務隊過去的表現,以作考慮。另外,政府會不時檢視服務合約的條款,亦會檢視現行對承辦機構和提供服務人員的資格要求,以切合服務所需。立法會議員和社區人士如對服務隊的服務有任何意見或建議,亦歡迎向政府提出,以便改善服務。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0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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