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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輔助生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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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答覆︰
 
問題:
 
  據悉,香港出生率持續下降,而總和生育率於二○二一年跌至0.77,屬全球最低之列。有意見指出,輔助生育服務或會提升市民的生育意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重新考慮推出措施在短期內提升生育率,例如直接提供育兒補貼、增加幼兒託管服務及強化家庭友善工作安排;
 
(二)鑑於香港女性首次生育年齡中位數由二○○一年的29.4歲上升至二○二一年的32.6歲,政府會否研究為香港婦女提供中央冷凍卵子服務,讓病人及遲婚女性可以及早把卵子冷凍保存作日後使用,從而提高她們的生育機會;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現時瑪麗醫院、威爾斯親王醫院和廣華醫院設有試管嬰兒門診或生育評估門診服務,並提供體外受精治療服務,惟據悉有關服務的輪候時間最長需十多個月,而有關私營醫療服務的輪候時間極長且動輒收費十多萬元,政府會否推出措施,例如增加有關公營醫療服務的名額,或向使用私營醫療服務的人士提供資助;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出生率及生育意願屬於人口政策議題,具體措施涉及眾多政策範疇和政策局,包括勞工及福利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教育局、公務員事務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醫務衞生局與各相關部門等。就葛珮帆議員的問題,經徵詢相關政策局後,我統籌回覆如下:
 
(一)市民考慮是否生育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個人傾向、生活模式、經濟和當時的社會情況等。生兒育女是家庭重要的決定,政府不應直接干預,但會推行各種家庭友善措施,締造有利生育的環境。
 
  政府一直鼓勵僱主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訂立靈活工作安排、配合家庭需要給予額外假期,以及提供生活上的支援等,協助僱員平衡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另外,在政府率先為其合資格僱員落實有關安排後,《僱傭條例》下的侍產假及產假分別於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增至五天及14個星期,讓合資格僱員有更多時間陪伴和照顧初出生的子女。
 
  為支援一些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而暫時未能照顧子女的家長,社會福利署(社署)資助非政府機構提供多元化的幼兒照顧服務,以配合家長及幼兒的不同需要。為促進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規劃,政府以人口為基礎制訂幼兒中心資助名額規劃比率,即為每25 000人口提供100個資助幼兒中心服務名額,並於二○二○年三月將比率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社署致力透過不同途徑,增加資助幼兒中心的服務名額,為三歲以下幼兒提供長時間全日制幼兒照顧服務。
 
  同時,教育局自二○一七/一八學年起推出幼稚園教育計劃,現時約九成的半日制幼稚園免費,而全日制幼稚園的學費也維持在低水平。有經濟需要的家庭可參與「幼稚園及幼兒中心學費減免計劃」,申請學費減免。此外,教育局由二○二○/二一學年起把學生津貼恆常化,所有就讀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及幼稚園的學生,每學年可獲2,500元的學生津貼,從而減輕家長的教育開支負擔。
 
  此外,民政及青年事務局會繼續支援家庭議會的工作,致力在社區推廣和鼓勵僱主實施更多元化和靈活的家庭友善僱傭措施。為此,家庭議會將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推出全新的相關宣傳短片及電台節目。
 
(二)及(三)市民是否生育屬個人選擇,醫療服務一般而言並非市民作出生育決定的主要考慮因素。有生育計劃但需要輔助生育服務的夫婦比率相對並不是很高,而現時本港公營及私營醫療機構均有提供一系列輔助生育服務,包括體外受精、儲存卵母細胞等,為他們提供支援。截至今年五月一日,香港共有四間公營醫療機構及11間私營醫療機構,獲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發牌,提供儲存卵母細胞服務。《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561章)下的持牌生殖科技中心可向其當事人,包括單身人士,提供「儲存卵母細胞」的服務,惟已儲存卵母細胞的單身人士,必須在已婚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其已儲存的卵母細胞,進行其他生殖科技程序。按有關規定,如某人儲存卵母細胞是為用於向其本人提供的生殖科技程序,其儲存期限可長達10年。
     
  從醫療服務政策而言,於公營服務系統內提供輔助生育服務有兩大主要原因,其中之一是提供專科培訓機會,另外是為公眾提供一定數量的選擇。輔助生育服務在公營服務系統資源分配優次方面,必須與其他救治生命的醫療服務取得適當平衡及取捨,特別是一些私營醫療未能提供或收費更為高昂但能救治生命的醫療服務。政府和醫管局(醫院管理局)一直密切關注對輔助生育治療及其他相關醫療服務的需求,並留意公營輔助生育的服務發展,現時整體服務水平可大致滿足需求,我們暫時沒有計劃就輔助生育服務推行公私營協作。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