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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環境及生態局局長動議二讀《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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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二讀《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的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二讀《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
 
  現屆政府銳意提升本港環境衞生和市容,以回應公眾的期望。過去大半年,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已採取多方面措施,務求在短時間內改善香港的環境衞生。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全面檢視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首階段建議提高亂拋垃圾和店鋪阻街等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
 
  我今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條例草案》,目的就是提高《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定額罰款條例》)下相關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以及法庭就某些公眾地方潔淨或阻礙罪行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以增強阻嚇力,強化市民的守法意識,維持、鞏固及長遠改善環境衞生。
           
  《條例草案》的內容方面,具體而言,《條例草案》建議將在公眾地方、郊野公園或海上棄置廢物和吐痰等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七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
 
  至於其餘兩項主要針對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或大量其他廢物的表列罪行,則由於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條例草案》建議將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調高至6,000元。
 
  我們亦藉着這個機會檢討了九項表列罪行在相應法例下法庭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認為當中五項罪行的罰款額偏低。為確保有關罰款具有足夠阻嚇力,《條例草案》建議提高相關法例下經傳票檢控罪成法庭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
 
  此外,為了讓執法人員能按現場發現廢棄物的情況,例如體積及種類,發出相應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條例草案》建議,賦權相關部門,包括食物環境衞生署、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就非法棄置建築廢物或大量其他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賦權環境保護署就公眾地方棄置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減少跨部門轉介和確保類似的違法個案的定額罰款金額一致。
 
  生效日期方面,我們建議有關修訂應在《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並刊憲後三個月才生效,以確保政府有充足時間向相關業界和公眾廣泛宣傳調高定額罰款金額的安排。
 
  諮詢工作方面,我們已就《條例草案》的主要建議諮詢各方面的意見,並獲得社會普遍支持。去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期間進行公眾諮詢,合共收到超過1 600份書面意見,當中超過八成回應者認同有需要提高定額罰款金額。
 
  我們亦先後兩次就立法建議諮詢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在二○二三年三月十四日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立法建議和擬議生效日期獲全部出席委員支持,我們非常感謝。有議員特別提醒我們加強宣傳和執法,以及須就處理誤墮法網的個案為前線人員提供適當指引。
 
  加強執法及宣傳工作方面,相關部門會加強前線執法人員的培訓和支援,並會更新執法指引等,以確保執法順暢有效。我們會透過網上和實體媒體加強宣傳和教育,確保市民和業界知悉調高定額罰款金額的安排,並藉此提高他們的守法意識。
 
  主席,《定額罰款條例》下九項表列罪行現時1,500元定額罰款金額自二○○三年後未有調整,期間香港的累積通脹率已增加約60%,削弱了定額罰款的阻嚇力。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條例草案》,確保定額罰款金額有足夠的阻嚇力,我們會配合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教育,以持續改善香港的環境衞生和市容,為香港構建更宜居的生活環境。
 
  我謹此陳辭。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