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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改革創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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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何敬康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意見指出,當局在二○一八年修訂《創業板規則》,提高創業板上市的資格規定,以及取消創業板轉板至主板的「簡化轉板申請程序」,增加了中小企業融資的難度,而現時香港正值經濟重啓的關鍵階段,創業板理應充分利用作為本港中小企業及創新企業最便利的融資渠道。此外,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表示,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將於今年內就創業板提出具體改革建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港交所能否如期在今年內完成並對外公布有關創業板的具體改革建議;
 
(二)有否計劃成立協助推動優化創業板的諮詢委員會,並邀請業界成員加入,以建立更有效的溝通渠道,從而加強當局對市場需要的了解;
 
(三)有否為優化後的創業板制訂周詳計劃(包括從外地引入科技初創企業到創業板上市),以提升創業板的活躍度及關注度,並促使其發揮功用,推動上市公司數目和成交量上升;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因應市場變化和業界人士的訴求,考慮恢復實施簡化轉板申請程序,以令創業板充當中小企業到主板上市的跳板,給予該等企業更好的集資機會?
 
答覆:
 
主席:
 
  自一九九九年成立以來,創業板(亦即現時稱為GEM)根據不同的市場情況,進行了多次上市規則修改,至二○一八年GEM重新被定位為一個獨立的交易板塊。
 
  就問題的四個部分,經諮詢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後,現回覆如下:
 
(一)港交所過去一年已接觸不同持份者,包括業界組織、專業團體、發行人和機構投資者等,推進有關GEM的檢討。如財政司司長在二○二三至二四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中指出,港交所會於今年內就GEM提出具體改革建議,並展開正式諮詢。
 
(二)根據現行的上市監管機制,上市重大事宜(包括GEM上市規則的修訂)除港交所上市科外,須經由上市委員會審批。上市委員會除港交所行政總裁為當然委員外,其他成員包括主席在內由來自各界的人士組成,當中最少有八名投資者代表,以及19名代表證券業內各界的成員。港交所已於上市委員會下成立專責小組處理有關GEM的檢討,以吸納來自投資者和證券業內代表的意見。政府亦會繼續協助港交所與其他持份者接觸,以更充分掌握各界的看法。
 
(三)及(四)政府了解到市場對優化GEM的各個範疇有不同意見。就此,我們已要求港交所在審視相關事宜時要作全面考慮,包括檢討上市制度和第二市場交易機制。優化GEM的主要目的是讓市場發揮其功用,推動企業在GEM上市和提升成交量。有關工作的重點是整體提升GEM對發行人和投資者的吸引力,其中涉及多個層面,例如發掘來自不同地方的潛在發行人來源;評估潛在發行人是否能夠吸引投資者持續持有及買賣有關股票;提升現時股票流動性;考慮相關風險管控措施等。有關檢討亦會在便利不同類型企業在香港上市融資的同時,顧及維護投資大眾的權益。就問題提出有關重設簡化轉板機制的建議,港交所會一併考慮。另一方面,港交所亦會參考各地類似市場的經驗,包括近年內地的中小型及創新企業融資平台的發展。
 
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