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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開發或使用人工智能時保護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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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勇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的書面答覆:
 
問題: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於二○二一年發布《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指引》),以協助機構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時,明白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然而,據悉國家和不少海外地區正研究進一步監管人工智能,例如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早前發布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人工智能產品或服務提供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要求、尊重社會公德及公序良俗、禁止非法披露個人信息,以及不得非法留存能夠推斷出用户身份的輸入信息;美國及歐盟亦正探討相關的規管或法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指引》發布至今,有多少間機構(包括商業實體、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於開發或使用人工智能時參考《指引》,以制訂相關的政策或措施;如當局沒有備存相關數據,如何確保該等機構遵從第486章及妥善處理個人資料;
 
(二)第486章中哪些條文可處理機構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時,可能涉及濫用個人資料或侵犯私隱的事宜;及
 
(三)政府會否與公署研究修訂第486章,以應對人工智能的急速發展;相關政府部門會否與公署合作,共同研究如何在保護個人資料和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展之間取得平衡?
 
答覆:
 
主席:
 
  在現今科技日益進步下,人工智能發展迅速,而在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時,往往會觸及個人資料,當中可能涉及識別、評估或監察使用者的技術。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私隱公署)於二○二一年發布《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標準指引》(《人工智能指引》),目的是協助機構在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時,明白並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 (《私隱條例》)就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相關規定。《人工智能指引》的內容包括數據管理價值及人工智能道德原則,並提供人工智能策略管治的實務指引,以協助機構制訂合適人工智能策略及管理模式,並作出風險評估及制定相關監察安排等。

  就陳議員的提問,經諮詢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及私隱公署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自私隱公署於二○二一年發布《人工智能指引》後,有關指引已派發至超過450間機構,包括政府部門、法定機構、商會,以及不同專業團體和行業機構,包括資訊保安界、會計界、法律界等。此外,私隱公署亦透過舉辦講座及參與資訊科技界舉辦的論壇,倡議《人工智能指引》的原則及良好行事方式。這些機構向私隱公署反映,《人工智能指引》提供了有用的資料,幫助機構在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系統時,符合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相關規定。私隱公署會繼續宣傳及推廣《人工智能指引》,並已主動聯絡創新科技界別團體,向它們加強推廣。
 
  機構在開發及使用人工智能時,必須按《私隱條例》的規定妥善處理個人資料。現行的《私隱條例》為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提供保障規範,例如機構使用人工智能進行直接促銷前,《私隱條例》第35C條規定需將直接促銷目標和所涉及的個人資料種類告知資料當事人,並徵求資料當事人的同意。如機構未有採取上述行動卻在直接促銷中使用個人資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500,000元及監禁三年。此外,機構亦需符合《私隱條例》下的六項保障資料原則,即規管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方式;資料的準確性、儲存及保留;資料的使用;資料的保安;資料政策的透明度,以及資料的查閲及更正,以確保處理個人資料的整個程序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如機構違反保障資料原則,私隱公署會按《私隱條例》第50條發出執行通知要求機構作出相應糾正,未有遵從執行通知可被處罰款50,000元及監禁兩年;如罪行在定罪後持續,可被處罰款每日1,000元。
 
  私隱公署一直透過處理投訴、展開調查、處理資料外洩事故通報、進行循規審查,以及進行視察,對《私隱條例》的循規情況作出監察及監管。私隱公署在考慮機構是否符合《私隱條例》的規定時,會考慮各相關因素及實際情況,包括機構有否遵從私隱公署所發出的《人工智能指引》等。此外,私隱公署亦會主動對機構使用人工智能的情況進行調查,採取循規審查行動,並就具代表性的個案發表調查報告。
 
(三)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經諮詢私隱公署及參考其《人工智能指引》後,已制訂《人工智能道德框架》,旨在為各政府決策局/部門在推行應用人工智能技術的項目時提供指引,識別和管理有關項目的潛在風險及其他事項(例如個人私隱、數據安全和管理等)。
 
  私隱公署會密切留意人工智能的發展情況,以及其對個人資料私隱所構成的風險。私隱公署會不時檢視《人工智能指引》的實施情況並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調整。此外,亦會繼續推廣指引下的良好做法,例如與創新科技界別聯合舉辦講座及研討會,在專業團體刊物及國際資料保障刊物發表文章等,並不時檢視現行的《私隱條例》,以確保對私隱的保障。私隱公署亦會因應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就人工智能技術和創新科技的政策及發展方向,就個人資料私隱保護相關的議題,向局方提供適切意見。同時,私隱公署亦會主動聯絡相關部門包括香港警務處等,共同研究如何適度監管人工智能的開發及使用,以確保相關技術不被濫用或用作不法用途。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