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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談警方近日搜查行動及二十三條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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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五月六日)出席電台節目後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記者:早晨,局長。想問警方就近日檢取了港大之前放在嘉道理中心的「國殤之柱」,其實當中有什麼特別考量?因為其實「國殤之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前已經製作完成,為什麼會涉及一些國安案件因素存在?以及與臨近「六四」有沒有關係?之前可能有人協助過「國殤之柱」安放在港大的那些機構或人士,會否涉及一些違反《香港國安法》的風險?

保安局局長:首先,由於你提及的案件涉及法庭程序,所以個別案件詳情我就不方便談論,但我想指出警方對於一些刑事調查或檢控工作,並不會因為到達某個階段而停止,我們會一直調查。如發現根據法例,根據我們的檢控需要而需要檢取某些證物,我們便會檢取,亦會根據我們的法律和法庭程序進行相應的工作。

記者:但會否與「六四」有關係?

保安局局長:我想我們的調查工作什麼時候要做什麼工作便會去做,這些並不會特別考量。

記者: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上月審議《反間諜法》的修例法案,而《香港國安法》現在是未涵蓋這個類別,想問局長就二十三條的立法,會否包含反間諜的相關法例?其在香港修訂的必要性及安全性為何?

保安局局長:《基本法》二十三條內有七個罪類,其中一個為竊取國家機密罪,間諜行為跟竊取國家機密是息息相關的,所以我們在研究法例時,必然會將間諜相關的行為包括在內。事實上,我們亦可看到間諜行為對於香港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很大的風險,所以必然會加進去。

(請同時參閱答問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1時54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