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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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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五日)將《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刊憲。《條例草案》旨在調高《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下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以及法庭就某些公眾地方潔淨或阻礙罪行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以加強阻嚇力,長遠及持續改善環境衞生。
 
  環境及生態局發言人表示:「現屆政府銳意提升本港環境衞生,以回應公眾的期望。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公布,政府將全面檢視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首階段建議提高亂拋垃圾和店鋪阻街等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
 
  《條例草案》建議將在公眾地方、郊野公園或海上棄置廢物和吐痰等涉及個別公眾人士行為的七項表列罪行(註)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以及將主要針對店鋪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兩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元提高至6,000元。此外,按相應法例而經傳票檢控罪成的特定表列罪行,《條例草案》建議提高法庭可判處的最高罰款額。
 
  《條例草案》亦建議,賦權相關部門(即食物環境衞生署、房屋署、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及漁農自然護理署)就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以及賦權環境保護署就公眾地方棄置廢物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讓執法人員能按現場發現廢棄物的情況(例如體積及種類)發出相應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減少跨部門轉介,以及確保類似的違法個案的定額罰款金額一致。
 
  發言人表示:「我們建議有關修訂在《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並刊憲後三個月才生效,讓政府有充足時間向相關業界和公眾廣泛宣傳調高定額罰款金額的安排。」
 
  「相關執法部門將加強前線人員的培訓和支援,例如視乎情況提供隨身攝錄機,並會更新執法指引。此外,政府會透過網上和實體媒體加強宣傳及教育,確保公眾和相關業界知悉新的定額罰款金額,並提高其守法意識。」。

  《條例草案》五月十七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
 
註:七項表列罪行包括:(i)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ii)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iii)在公眾地方吐痰;(iv)犬隻糞便弄污街道;(v)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vi)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及(vii)海上棄置廢物。
 
2023年5月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