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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在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就完善地區治理工作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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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日(五月四日)在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及政制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就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開場發言全文:

  多謝主席。接着我會介紹幾點:(1)重塑後區議會的職能及專員出任主席的安排;(2)區議會履職監察機制;以及(3)政府強化地區治理架構的措施。

  關於職能方面,我們會優化區議會的諮詢及服務職能,使其重回《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的非政權性區域諮詢、服務組織定位。

  重塑後的區議會擔當配合政府的角色,協助政府掌握地區脈搏,令政府能更有效地策劃地區服務;同時亦協助凝聚民心;以及為區內居民提供服務,例如諮詢和轉介個案等。

  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以更好發揮領導及協調作用。

  在新安排下主席將獲賦幾個權力,包括:制訂會議常規、委任委員會、委任區議員擔任委員會的主席及委任非區議員的人士成為委員會的增選委員等。

  區議會、三個地區委員會(「三會」)、「關愛隊」及地區管理委員會日後均由政府領導,令政府能更好統籌和協調,產生協同效應,更有效服務市民,亦充分體現行政主導的原則。

  為確保區議員履行其應有的職責,政府會引入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啓動調查,加強對區議員的問責性及增加其工作透明度。

  按機制,當收到有關某區議員可能未盡責履職時,會由民青局局長委任的「監察委員會」進行調查。局長其後可按調查結果及建議,根據嚴重程度作出合適的處理。

  民青局局長將制訂公開的行政指引,說明區議員應有的行為,以及列出負面行為清單,具體說明哪些行爲或構成展開調查的理由。

  這個新機制主要是讓市民不單在選舉時行使投票權,更可以在區議員任期內,持續監察議員的表現,確保每一名區議員盡責履職,符合市民期望。

  以上是就建議方案中重塑區議會的部分。除了重塑區議會外,整個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回應市民的需要,所以政府將加強地區治理工作領導及統籌力度。就此,我們會強化高層領導及工作架構。

  政府將設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

  同時,我們將重新定位由政務司副司長現時主持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為「地區治理專組」,以負責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的地區工作。

  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是新成立的架構,統領各相關政策局及部門的地區治理工作,職權大致分三方面:
(一)制定策略方針、具體政策措施,以及工作優次;
(二)理順在區內實施的政策和措施;
(三)是審視工作成效,就政策措施的推行情況及資源調撥等,提供指導性意見。

  我們相信在高層領導及監督下,「領導委員會」能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之下,各板塊所制定的政策措施,能相互協調和配合,從而逹致預期效果,及時回應市民訴求。

  「地區治理專組」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根據「領導委員會」定下的策略方針,指揮和統籌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制定相應的地區治理政策和措施,監督部門跟進落實。「專組」能有效協調和理順不同部門落實地區工作,解決一些需要跨部門或跨區處理,或需要部門作彈性安排及酌情處理的地區問題。

 今次的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有多方面的好處。整體來說,方案體現三大指導原則,確保地區治理架構下各板塊相互協調和配合,並以全局觀和更宏觀的角度,考慮各種地區問題,最終的目標是能更有效和及時回應市民訴求。建議方案將矯正區議會現行制度下出現的種種問題,發揮《基本法》下應有的諮詢和服務職能,同時有關組成亦會更加豐富,有助政府從多渠道聽取意見,收集的意見亦能讓政府更立體考慮問題及制定合適的政策,惠及市民。

  有關方案的詳情已載於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內,歡迎議員就建議方案提供意見。多謝主席。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01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