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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安及護衞服務(發牌)(修訂)規例》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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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將於本周五(五月五日)在憲報刊登《2023年保安及護衞服務(發牌)(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改訂明的保安公司牌照表格,以便向保安公司簽發電子牌照。
   
  由於現時相關牌照表格的格式要求保安公司持牌人每年繳付年費後,由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的秘書在牌照正本上記錄有關繳費資料,因此牌照目前必須以紙本形式簽發。
   
  保安局發言人說:「為了貫徹方便營商的精神,政府建議取消保安公司持牌人須每年前往管理委員會秘書處更新牌照,以記錄繳付牌照年費的規定,並相應修訂《保安及護衞服務(發牌)規例》(第460B章)(《發牌規例》)附表2所訂明的牌照表格,以便向保安公司簽發電子牌照。」
   
  「實施電子牌照後,現行的保安公司發牌規管機制、繳付牌照年費的安排及有關的執法和監察保安公司的工作將不會改變。已簽發的紙本牌照將維持有效直至期滿當日,或直至管理委員會向持牌人提供電子牌照,以較早日期為準。」
   
  政府已向主要持份者,包括保安公司的持牌人和主要業界組織簡介這項建議,他們歡迎電子牌照帶來的便利。
   
  根據《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第460章),凡提供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的公司,必須持有由管理委員會簽發的牌照,有關牌照須採用《發牌規例》附表2所訂明的表格。
   
  《修訂規例》將於五月十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並預計在七月一日生效。
 
2023年5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