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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每小時40元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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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今日(五月一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7.5元調升至每小時40元。

  根據《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僱傭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僱,他們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法定最低工資不適用於留宿家庭傭工(不論他們的性別、種族及國籍)、《最低工資條例》訂明的實習學員和工作經驗學員,以及《僱傭條例》不適用的人士。

  殘疾僱員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最低工資條例》亦提供特別安排,讓他們可選擇進行生產能力的評估,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選擇特別安排的殘疾僱員,其僱主最少須支付的工資應按新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和評定的生產能力水平來計算。

  此外,《僱傭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亦自今日起由15,300元提高至16,300元。當就個別工資期須支付的工資少於每月16,300元時,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紀錄。

  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查詢,可致電24小時電話查詢熱線2717 1771(由「1823」接聽),或於辦公時間內親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勞工處網頁(www.labour.gov.hk)亦提供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詳情。
 
2023年5月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0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