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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公立醫院設施及結構的維修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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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文廣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公立醫院近日發生多宗涉及設施及結構的事故,包括今年三月葵涌醫院一個辦公室的天花塌下,以及今年二月基督教聯合醫院一個手術室的手術燈連支架從天花墮下。該等事故引起公眾對公立醫院設施及結構的維修保養的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就過去三年每宗類似的事故,事故發生的時間與涉事的結構或設施對上一次進行檢查或維修的時間相距多少;
 
(二)就最近一年於公立醫院發生涉及設施及結構的事故,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有否按照有關的合約條款追究承辦商的責任;如有,有關合約條款的詳情為何;及
 
(三)醫管局有何驗收機制,確保負責公立醫院樓宇保養維修及小型工程的承辦商的工程質素,以及有否機制評估該等承辦商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文廣議員的提問,經徵詢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的意見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政府和醫管局一直高度重視病人及員工安全。就此,醫管局設有機制為公立醫院不同儀器及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並聘請不同具相關範疇專業資歷及經驗的承辦單位進行及監察有關工作。
 
  在醫療儀器方面,根據醫管局的醫療儀器保養維修策略,醫療儀器會由合資格的技術人員或供應商依照製造商的建議進行保養維修。保養維修服務須符合相關國際安全標準,並依照製造商的建議進行。醫管局亦會制訂不同的保養維修合約,以期提高保養維修服務的質素、可靠程度和成本效益,以及避免過度倚賴單一服務供應商。
 
  至於樓宇保養維修及小型工程等工作,醫管局現時主要透過委聘七間不同的定期合約承建商進行(一般以三年的合約方式聘用)。每間定期合約承建商的工程須受一間定期合約屋宇保養測量顧問及一間定期合約工料測量顧問監察及驗收,醫院設施管理組人員亦會抽查,以確保工程質量合乎標準和合約要求。
 
  就近期醫管局轄下醫院發生數宗涉及醫療儀器和樓宇裝置掉落的重大事故,其發生時間與涉事結構/設施最近一次進行檢查的資料如下:

1. 青山醫院病房於二○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有石屎掉落。涉事樓層最近一次定期檢查於二○二一年九月至十一月進行。
2. 葵涌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科病房診症室於二○二三年三月八日有石屎剝落。涉事樓層最近一次定期檢查於二○二一年四月至六月進行。
3. 基督教聯合醫院於二○二三年二月十八日有手術燈掉落。涉事儀器最近一次預防性的定期檢查為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現時醫院設施管理人員會根據承辦單位(承建商或顧問公司)在合約期間的工作表現,定期作表現評估。評核範疇包括施工質量、工作進度、安全表現及資源分配等。如果評估結果不理想,承辦單位需要按報告跟進及改善其表現。此外,有關表現評估報告亦會在該承辦單位日後競投醫管局其他工程時,作為評審其標書的參考。如發現承辦單位違反合約條款,醫管局會根據合約及法律意見,向承辦單位發出警告信,甚至終止合約,同時按情況根據合約中相關的條款啓動法律程序追究承辦商的責任。
 
  因應近期數宗事件,醫管局已於二○二三年三月成立「檢視醫療儀器及設施保養維修事宜委員會」,委員會正檢視公立醫院醫療儀器及設施保養維修事宜,並就醫管局處理有關事宜的政策方向提供意見,當中包括與醫療設備維修承辦商的合約管理。同時,醫務衞生局亦已要求醫管局全面檢討醫院設施保養維修和涉及院內病人安全的事故通報及處理機制,並提交報告。
 
  醫管局會繼續積極和嚴肅跟進任何涉及醫院安全問題的事宜,包括加強監管承辦商的保養維修工作,確保醫院環境安全。
 
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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