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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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首政策組今日(四月十九日)宣布,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由即日起至二○二三年六月五日接受申請。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是政府為支持高等院校及智庫推行實證為本的本地公共政策研究而設的資助計劃。特首政策組為資助計劃的秘書處。特首政策組作為提升政府對長遠和策略性議題的研究和倡議能力的內部研究單位,其工作包括藉管理「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等措施,建立外部政策研究能力,以配合其成立目的,包括:從高瞻遠矚的角度,倡議及協助制定長遠和策略性政策;緊貼國家發展,分析及建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對接重點;審視國際關係和形勢,分析機會和風險;以及掌握香港民情,了解市民關注大方向和重點。 
 
      因應政府的研究需要及施政重點,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訂有八個策略議題,分別為(一)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下粵港澳大灣區帶來的發展機遇;(二)第三代互聯網;(三)公營部門改革;(四)實現碳中和;(五)氫能經濟;(六)人口高齡化下安老服務的可持續發展 ;(七)2019冠狀病毒病後疫情時期的醫療創新;以及(八)教育。每項研究須按各策略議題下的指定研究範疇進行。
 
      二○二三至二四年度「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申請必須符合其中一項策略議題及其指定研究範疇,不屬於指定策略議題及指定研究範疇的申請,一般不予考慮。
 
   為盡快可讓政府參考研究結果和政策建議,同時為研究團隊提供更大彈性,「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推行期將由以往的三至五年擴闊至一至五年。每項成功申請「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研究項目可獲最多五百萬元資助。

  評審工作由具豐富經驗學者組成的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委員會在評審過程中亦會考慮非委員會成員的本地和非本地學者及專家的意見。為確保研究建議與政策相關,相關的政策局/部門亦會獲邀提供建議及意見供委員會參考。委員會設有利益申報機制,確保評審公平公正。

  「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主要評審準則,是研究質素及在策略上是否切合本港的公共政策發展需要。其他獲評審委員會考慮的因素,包括研究成果、研究團隊的能力、研究計劃是否切實可行、研究的推行時間以及擬議的開支預算等。除上述提到的評審準則外,院校/智庫對建立公共政策研究能力的支持,以及其他來自所屬機構以外的資助及支持亦會考慮。
 
  此外,因應香港當前和長遠的發展及各社會課題的研究需要,特首政策組管理的「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重點議題及研究範疇亦已作出修訂。修訂後共有八大重點議題及29個研究範疇。相較「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聚焦於規模較小和時間較短的公共政策研究。計劃全年接受申請,而結果則約每三個月公布一次。

  有關「策略性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及「公共政策研究資助計劃」的詳情,例如申請資格、研究範疇、評審機制、申請方法及其他相關資料,請瀏覽特首政策組網頁(www.cepu.gov.hk/tc/PRFS)。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