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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新任主席(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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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鄭美施接替劉吳惠蘭出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為期三年。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我非常歡迎鄭美施出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一職。鄭女士是前資深公務員,曾於多個政策局和部門工作,對公務員體系的認識深厚,加上她豐富的行政經驗和傑出的管理才能,定能領導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履行其職責,確保在處理公務員的聘用、晉升和紀律事宜上公正無私。」
 
  楊何蓓茵又表示:「劉吳惠蘭自二○一四年出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以來,一直竭誠服務,克盡己職,對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貢獻良多。她在任的九年間,向特區政府提供了持平中肯的寶貴意見,並領導委員會致力維持公務員隊伍的質素和操守。我謹代表特區政府向她表示衷心感謝,並祝願她離任後生活愉快。」
 
  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是據《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條例》成立的獨立法定組織,其主要的職責是就公務員的聘用、晉升和紀律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委員會現任委員包括黃嘉純、伍謝淑瑩、梁高美懿、雷添良、陳鎮仁博士、雷鼎鳴教授、陳瑞娟和龔楊恩慈。
 
  鄭美施的個人簡歷如下:
 
  鄭美施於一九八七年九月加入政務職系,並於二○二○年四月晉升為首長級甲一級政務官。她退休前為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署長,服務政府超過三十四年。
 
  在政府服務期間,鄭美施曾出任不同政策局和部門的崗位。她曾擔任的主要職位包括於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五年九月出任政府物流服務署署長,於二○一五年九月至二○一九年五月出任海事處處長,並於二○一九年五月至二○二一年九月出任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署長。
 
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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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鄭美施出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任期由二○二三年五月一日至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為期三年。
劉吳惠蘭二○二三年五月一日卸任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