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就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配合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運作的附屬法例的報告的議員議案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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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物流局副局長廖振新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馬逢國議員動議察悉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配合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運作的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報告的議案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謝馬逢國議員提出這次的議案,並感謝李世榮議員、何俊賢議員、謝偉銓議員和易志明議員對於有關配合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海上接收站)運作的附屬法例修訂建議表達意見,我們會充分考慮這些意見。

  今次的法例修訂主要是配合政府推動發電行業低碳轉型和長遠達致「淨零發電」的能源政策,因應兩間電力公司發展海上接收站,建議修訂六條不同的附屬法例,以確保相關海域的航行安全。

  其中,政府建議於南丫島西南面設立主要航道。由於主要航道位於海上交通繁忙的水域,為了確保所有航經有關水域船隻(包括漁船)的航行安全,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規例》(第313章附屬法例A)第68條及附表11,有關航道將禁止捕魚。我們明白這項建議會減少有關水域的可捕魚範圍,但設立主要航道的目的,都是為了保障海上交通安全和漁民的安全。新航道會盡量往南移,距離長洲和周邊密集漁船活動的範圍更遠,希望盡量減少對捕魚活動的影響。

  這次法例修訂正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將於二○二三年五月五日開始實施。對於有建議希望將主要航道的生效日期延至二○二三年八月,政府已詳細考慮有關建議,並已於二○二三年三月八日回覆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

  根據海上接收站營運者所提供的最新日程,儲氣船約於二○二三年四月中抵達香港並會靠泊海上接收站,海上接收站亦將於五月迎來第一艘天然氣運輸船作試運行。根據天文台的資料顯示,每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間香港都有可能受不同強度的熱帶氣旋吹襲。按照海上接收站的安全管理計劃,在三號颱風信號發出前,儲氣船便須離開香港水域避風。為此,當有颱風形成並逼近香港時,或預料有烈風或其他天氣情況可能在24小時內影響海上接收站時,儲氣船或需駛離海上接收站。有見及此,為航行安全起見,當儲氣船靠泊海上接收站後,新主要航道便應盡早就位,尤其在夏季香港較大可能受熱帶氣旋吹襲以致儲氣船需不時在避風後經該主要航道返回海上接收站。

  主席,設立主要航道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所有航經有關水域船隻(包括漁船)的航行安全。考慮到航經該區域的船隻種類和海上接收站的安全管理計劃,我希望各位明白有關建議實屬必要。

  另外,易議員亦提及對液化天然氣加注的關注。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香港一直透過不同措施推動綠色港口發展,並鼓勵業界採用更多可持續的航運措施。在推動綠色港口發展方面,我們實施了國際海事組織有關環境保護的決議案最新要求,循序漸進減少船舶的溫室氣體排放,並要求業界調整技術和操作以減碳,以跟隨國際海事組織達致二○五○年國際船運能減少50%溫室氣體排放(相較於二○○八年水平)的目標。香港亦積極推進遠洋船應用潔淨能源,例如液化天然氣,以吸引使用液化天然氣的遠洋船停泊香港進行補給,從而提升我們的港口競爭力。

  就此,運輸及物流局、環境及生態局及相關部門已經在政府內部成立聯合工作小組,與業界密切跟進,在香港推動為遠洋船補給液化天然氣的具體安排,包括積極研究利用兩電新興建的海上接收站為遠洋船補給液化天然氣、規劃液化天然氣的燃料供應區、盡快制定海上供應液化天然氣的技術要求及相關的安全法規和規範等。海事處已檢視本地法例及國際標準,了解制定本地海上供應液化天然氣技術要求和安全法規所需考慮和處理的事項。
 
  主席,我再次感謝各位議員提出的寶貴意見。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