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七題: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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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狄志遠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時任行政長官在二○一三年《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更靈活運用獎券基金及更好利用非政府機構擁有的土地,通過重建或擴建,提供多元化的津助和自負盈虧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隨後於二○一三年九月推出「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特別計劃)。然而,有意見指出,特別計劃的進度非常緩慢,令參與該計劃的非政府機構十分困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截至本年三月,特別計劃中有多少個申請項目具發展潛質;

(二)每個(i)第(一)項所述具發展潛質的申請項目及(ii)特別計劃下已完成的項目的以下資料:所提供的福利設施、相關福利服務的名額、預計完工日期/完工日期,以及預計/已開展相關福利服務的日期;及

(三)有否考慮加強統籌及協調工作,以令政府部門之間能配合及加快推展特別計劃的項目;如有,有關的措施及時間表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及(二)現時,「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共涉及73個申請項目。截至二○二三年三月初,各項目的進度概述如下:

(a)六個項目已經完工,合共新增約260個安老服務名額及約1 070個康復服務名額;
(b)兩個項目已進入建築階段,及八個項目處於詳細設計階段;如最終落實,預計上述10個項目一共可新增約3 870個安老、康復、兒童照顧及青少年服務名額;及
(c)21個項目處於技術可行性研究階段。

  上述37個特別計劃項目的詳情載於附件。

  至於餘下的36個項目,有關的非政府機構仍處於構思及初步規劃階段。社會福利署(社署)會按它們的實際進度,支持機構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

(三)推展特別計劃下的建議項目受多項因素影響,包括有關用地的地點和周遭環境;公用設施和交通配套;地契條款訂明的規定、分區計劃大綱圖對用途和發展密度訂明的限制;從地區諮詢收集所得的意見;現有服務的分布概況,以及擬設服務的供求情況等。項目進度也視乎申請機構會否修訂擬議的項目內容,或因需要更長時間擬備項目的相關文件和向有關部門提供資料。為解決發展所涉的問題及加快流程,社署一直與建築署、地政總署、規劃署及屋宇署等相關部門密切聯繫,就特別計劃下個別項目牽涉事宜,包括擬備技術可行性研究以修訂分區計劃大綱圖、取得規劃許可、契約修訂等,為機構提供適切的協助和協調。

  社署現正陸續與每一個參與特別計劃的非政府機構會面,檢視其建議項目的進度,並按需要安排機構與有關政府部門進行會議,從而協助機構加快推展項目。



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