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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為售賣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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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39歲男子因管有另類吸煙產品作售賣用途,今日(三月十五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個月。

  警方於去年七月十八日的一項行動中,發現該男子駕駛的車輛內有一批約54 000支加熱煙和11盒加熱煙機。該名男子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轉介衞生署作進一步調查。
   
  《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第371章)於去年四月三十日生效。該條例禁止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和監禁六個月。截至二○二三年三月七日,衞生署就違反另類吸煙產品禁令發出了119張傳票,並有30宗定罪個案。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署方會繼續就另類吸煙產品採取嚴厲執法行動。發言人亦呼籲市民不要使用任何另類吸煙產品,並強調這些產品的尼古丁含量與傳統煙相若,會令人上癮。此外,長期接觸這些新產品對健康的危害尚未清楚。政府呼籲吸煙人士為個人及他人健康着想,應盡快戒煙。市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熱線由註冊護士接聽,可為吸煙人士提供專業的戒煙輔導。市民亦可瀏覽www.livetobaccofree.hk,以獲取有關戒煙的資訊。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