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務司司長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7A條動議有關委任香港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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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七)項及《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7A條動議有關委任香港終審法院的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擬議決議案總結發言:
 
主席:
 
  我十分感謝議員對建議任命的支持及提出的意見。我現就幾個重點作出回應。
 
  《基本法》和《香港終審法院條例》規定,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終審法院的審判。《香港終審法院條例》亦規定,在聆訊及裁決上訴案件的法官當中,須包括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按現行安排,這位通常都是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司法權力,挑選及邀請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參與終審法院聆訊上訴案件,一直行之有效。
 
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參與終審法院的審判的重要性
 
  資深司法任命建議小組委員會(小組委員會)關注到,應審視現行通常有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參與終審法院聆訊的安排。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包括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在就職時都必須作出司法誓言,宣誓定當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及為特區服務。一直以來,所有法官,不論國籍,均遵照司法獨立的原則,以香港的法律為依歸,嚴格地行使司法權。
 
  我們亦了解,在終審法院聆訊和裁決的上訴案件,均涉及重要的法律觀點,且牽涉的法律範疇廣泛,包括刑事、商業、民事等各類案件。這些非常任普通法法官都是地位崇高、享負盛名的普通法專家,且具備在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最終上訴法院的工作經驗。他們透過參與終審法院聆訊,對香港終審法院的工作和香港法理的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再者,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參與終審法院聆訊,既有助維持終審法院具有最高司法水平的聲譽,也可顯示他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
 
  事實上,他們參與終審法院工作,不但獲得廣泛支持,而且取得香港、內地及其他地方人士的信任。我們認同,現行終審法院審判庭的組成方式,及通常有一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參與聆訊,是恰當的安排。
 
有關增加常任法官的數目
 
  小組委員會亦關注現有三名常任法官是否足以應付終審法院的工作量。根據《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終審法院審判庭須由五名法官組成,包括首席法官、三名常任法官,以及一名非常任法官。我們了解,由於終審法院過去數年的工作量頗為穩定,在非常任法官人數充足及可調派靈活的情況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以現行單一法官小組應付終審法院的工作量,問題並不大,現時沒有迫切需要增加常任法官的數目。我們察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繼續留意終審法院的運作情況,並按需要檢視終審法院的編制安排。我們亦會密切留意,並配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需求,以確保終審法院繼續有效發揮其職能。
 
有關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法官
 
  有意見指出,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應考慮推薦來自更多不同的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例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基本法》訂明應根據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法官,並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現時,終審法院共有10名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其中六名來自英國,三名來自澳洲,以及一名來自加拿大。這些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所屬的司法管轄區均為與香港的法律體制最近似的普通法適用地區。他們都具備豐富的司法經驗,在其所屬司法管轄區擔任司法工作時亦有良好往績。
 
  至於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在法律制度上與香港的差距相對較大。儘管如此,我們了解,如有具備頂尖優秀司法和專業才能的合適人選,來自上述所有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亦會獲考慮。
 
有關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對香港憲制秩序及文化背景的認識和了解
 
  小組委員會討論時亦曾經關注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是否對香港憲制秩序、文化、語言,以至香港市民普遍價值觀等有足夠了解,以執行他們的職務。
 
  有見終審法院須處理的上訴案件牽涉的法律範圍廣泛,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挑選及邀請合適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個別上訴案件的聆訊時,會考慮所有相關因素,包括有關法官的背景、法律專業範疇,以及須進行聆訊的案件性質等。
 
  根據過往經驗,訴訟各方均會履行責任向處理審訊的法官,包括非常任普通法法官,提供相關論據及作出陳詞,以協助他們詳細瞭解相關案情、本地法律及本港的實際情況。法官不會因缺乏對本地法律或相關情況的瞭解,而影響其適當考慮有關法律觀點和作出裁決。
 
  事實證明,所有獲委任的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均一直根據香港的法律及法律原則處理各類案件,在終審法院獨立和專業地履行司法職能。
 
  在終審法院審判庭中,每位參加審判的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均有一票表決權。終審法院審判庭的判決或命令須經由過半數參加審判的法官作出。因此,每宗案件的判決,並非由個別參與審訊的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單獨決定。
 
結語
 
  主席,祈顯義先生是成就不凡的法官,具有豐富經驗,以及在司法界地位尊崇,其任命將會令非常任普通法法官團隊更鼎盛。特區政府支持推薦委員會的這項建議任命,委任祈顯義先生將有助終審法院繼續在維護法治方面擔當重要角色,彰顯公義。
 
  謹請各位議員同意這項任命。多謝主席。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