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九題:推動城市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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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珮議員的提問和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進一步推廣體育普及化,政府將與體育界、學校及其他界別攜手合作,推廣「城市運動」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計劃推廣的「城市運動」項目為何;

(二)當局計劃如何與不同界別合作推廣「城市運動」項目;

(三)有否統計,現時全港18區有多少個可供市民進行「城市運動」項目的場地及設施;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過去三年,當局有否定期檢討各公共康體場地的使用情況及守則,並配合各類城市運動的發展情況提供合適的康體場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長遠而言,當局有否考慮參考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位於窩打老道/渡船街休憩處的模型車場的經驗,研究如何善用全港天橋底部的空間以興建「城市運動」項目所需的場地;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鑑於近年奧林匹克運動會和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都分別引入多項「城市運動」項目,當局有否計劃透過「M」‍品牌計劃吸引更多「城市運動」項目的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陳家珮議員的提問,我現回覆如下:

(一)近年,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關注吸引年青人參與體育運動,在奧林匹克運動會引入了多項青少年熱愛的項目,讓他們有更多機會追尋奧運夢想。順應國際趨勢,政府將加強推廣奧運會或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所引入的「城市運動」項目,包括三人籃球、五人足球、運動攀登、滑板及霹靂舞。

(二)政府將與體育界、學校及其他界別攜手合作推廣城市運動,向有興趣參與推廣計劃的學校及機構提供資助,以舉辦訓練班和活動。在首階段,我們計劃先與學校合作,目標是在二○二三/二四學年開始,每年向8 000名學生提供參與城市運動的機會。我們亦正研究與體育總會和其他機構合作,在校外舉辦推廣活動和訓練課程。同時,我們會與相關體育總會商討完善相關訓練階梯和教練培訓等配套工作。

(三)現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提供14個室內及戶外運動攀登設施、500多個籃球場、八個滑板場、五個極限運動場、超過190間舞蹈室/活動室及超過120個五人足球場,可供進行「城市運動」項目。

(四)康文署一直與體育總會及各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不時檢討轄下康體場地的使用情況及使用條件。例如,康文署現正按中國香港攀山及攀登總會所認可的相關資歷及訓練模式,調整運動攀登設施的使用條件,讓合資格教練及另一名持有相關證書的同伴,陪同未持有證書人士以個人預訂方式租用設施,以便利運動攀登的訓練及發展。

(五)政府在提供運動設施時,會考慮各種因素,以決定該地點是否適合相關設施。《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第12章提供了在天橋和行人天橋下使用土地的標準和準則,列明當所有其他合適的用地無一可供使用時,才應考慮選擇天橋/行人天橋的用地,而且須考慮土地用途、結構、消防安全、交通、環境、景觀及所有其他有關方面的因素是否均可接受。

  由於在天橋底部建造運動設施需考慮實際場地位置、環境因素和其他限制,因此,現時天橋底的空間主要是提供靜態康樂設施。然而,若個別天橋底的空間客觀條件許可,政府亦會研究提供適當的康樂設施作推廣運動(包括城市運動)之用。

(六)政府一直致力推動體育發展,提升香港成為國際體育盛事之都,並於二○○四年設立「M」品牌計劃,以配對撥款和直接補助金支援本地體育總會在香港舉辦大型國際體育活動。行政長官在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提出,政府將研究進一步優化「M」品牌計劃,以吸引更多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在香港舉行,包括增加每項活動的資助上限、取消同一申請人每年可舉辦的「M」品牌活動的配額等。我們亦會檢視並放寬申請人的資格,以涵蓋體育總會及相關團體所組織的活動,支持更多大型國際體育賽事(包括「城市運動」項目)在香港舉行,以鞏固香港作為盛事之都的地位。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