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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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三月十四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55歲女子及一名43歲男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七月十一日及七月十五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們被控違反《規例》第22(1)、(4)及(6)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各被罰款4,000元。
   
  另外三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38歲女子、一名49歲男子及一名25歲男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該名38歲女子於去年七月二十二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而該名49歲男子及該名25歲男子分別於去年八月二日及十一月二十三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及移除他們的電子手環。該名38歲女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今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罰款8,000元。該名49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4)及(5)條及《規例》第32(1)及(3)條,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6,000元。該名25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及《規例》第23(1)、(4)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同期執行。



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