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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費券計劃記者會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附圖/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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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三月十日)下午舉行記者會,公布2023年消費券計劃的詳情,署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和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亦有出席。以下是陳茂波和李文成的開場發言及答問內容:

財政司司長:各位市民、各位記者朋友,大家好。我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宣布,會再次推出電子消費券計劃,向合資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新來港人士分兩次發放總額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至於合資格的非永久居民將會獲發半額的消費券。今日的記者會主要是介紹發放消費券的情況。
 
  我們將會在四月中旬,向去年(即二○二二年)已經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市民發放第一期消費券,由於想盡快把這一期消費券送到大家手上,所以就第一期消費券而言,大家不可以轉換收取消費券的工具。這個券額會在四月中旬直接放進各位去年用作收取消費券的儲值工具帳戶中。如果有關帳戶出現問題,例如遺失了(八達通)卡,我們會提供特定渠道更改帳戶。
 
  今年推出消費券計劃,是考慮了當前社會和經濟環境。去年,香港經濟增長是負百分之三點五,零售下跌了百分之一。雖然現時經濟正在復蘇,但復蘇力度需要鞏固,加上經過三年疫情,很多市民和中小企的壓力相當大,所以我們認為今年發放消費券是合適的。發放的金額亦考慮到特區政府的財政狀況,可以說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希望盡量支援市民和中小企。
 
  發放消費券的目的有兩個。第一,是支持消費、鞏固經濟復蘇;第二,是推動電子支付更廣泛應用。事實上,經過之前兩輪的消費券計劃,六家儲值工具營辦商合共新增的個人電子支付帳戶超過1 000萬個;新增的商業戶口亦超過19萬個;可以說在推廣電子支付更廣泛應用這方面,已達到一定效果。零售銷售方面,二○二二年網上銷售的銷售額亦比兩年前增加了百分之六十七,達到340億元。
 
  在四月份,我們除了派發第一期電子消費券外,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到的「開心香港」一系列活動會陸續展開,希望到時大家一起「開心香港、開心消費」,好玩好吃,一起經濟復蘇。我先介紹到此,請李文成先生向大家介紹發放消費券的詳細內容。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多謝司長。各位好,今日我們主要介紹的內容是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新一輪消費券計劃的具體安排。正如剛才司長提及,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向每一位合資格的18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和一些新來港人士,分兩期發放總額5,000元的電子消費券。而透過不同入境計劃在香港居住和來港升學的合資格人士,則會獲發上述總額的一半,即2,500元的消費券。
 
  以獲發放5,000元消費券的合資格人士為例,我們會利用2022年消費券計劃所收集的登記資料,在今年四月十六日向每一名已成功登記的市民一次過發放第一期3,000元消費券。我們其後會在今年七月十六日,向每一名合資格市民發放餘下的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
 
  至於獲發放半額,即2,500元消費券的市民,我們會同樣利用去年消費劵計劃所收集的登記資料,在四月十六日先向每名已成功登記的市民,一次過發放第一期1,500元的消費券,即是剛才所說全額消費券3,000元的一半,亦會同樣在七月十六日向每一名合資格的市民發放餘下第二期1,000元的消費券。
 
  我們預計四月十六日第一期的發放,約640萬名已成功登記去年消費券計劃的市民,會獲發第一期的消費券。有關市民可以透過去年已經成功登記消費券計劃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收取今年的消費券。即是說,如果他們的帳戶現在仍然有效或沒有遺失,是不需要重新登記或辦理任何手續,第一期的消費券會直接發放到其上年登記消費券計劃的戶口內。
 
  至於發放時間表方面,如果以獲發放5,000元消費券的市民為例,我們在今年四月十六日發放第一期的消費券的時候,使用支付寶香港、BoC Pay、PayMe from HSBC、Tap & Go「拍住賞」和WeChat Pay HK的市民,會一次過獲發3,000元的消費券,有效期至今年十月底,即是說這些市民有大概六個月時間使用消費券。
 
  同樣以獲發放5,000元消費券的市民為例,他們在今年七月十六日可以透過上述五款電子錢包,收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費券,有效期至明年一月底,都是約六個月。
 
  以上五款電子錢包,還有使用八達通的市民,如果以獲發放5,000元的市民為例,他們在同樣的日子,即是第一期四月十六日時,會獲發3,000元的消費券。在第二期的時候,他們會獲發2,000元的消費券。使用八達通的市民,最早收到第二期消費券的時間與其他五款電子錢包的市民一樣,都是七月十六日。但有一個條件,他們需在六月三十日,即是六月底之前,將第一期的3,000元消費券用於一些合資格的消費上,便可最早在下一個月,即是七月十六日收到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但如果有些市民需要較長時間使用消費券,他們仍然有五次機會,每個月一次。簡單來說,如果他們六月底未能用完3,000元消費券在合資格消費方面,他們若於七月底,即七月三十一日前用完,便能在下個月的十六日,即是八月十六日,收取第二期2,000元消費券,如此類推。最遲他們需要在十月底前,使用完3,000元合資格消費,最後可以在十一月十六日收取餘額2,000元的消費券。
 
  在儲值支付工具的帳戶方面,正如剛才司長提及,四月份發放的消費券必須以去年收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收取。但如有個別市民去年收取消費券的支付工具帳戶已失效,包括已遺失或退回收取上一輪消費券的八達通卡,他們需要在指定期限內辦理更新儲值支付工具帳戶的登記手續,才能收取第一期消費券。市民如有必要更新其儲值支付工具帳戶,必須使用同一儲值支付工具的另一個帳戶收取第一期發放的消費券。換句話說,市民不可以在第一期轉用另一款儲值支付工具,即是俗稱「轉會」。
 
  有需要的市民可如何轉換儲值支付工具的帳戶?他們有以下三種渠道:第一是透過消費券計劃網站提供的連結,更改他們的登記紀錄;第二是在消費券計劃網站下載一張申請表格,名為「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格」,或透過熱線18 5000,以電郵、傳真或郵寄方式索取表格,填妥後連同身份證副本,郵寄至消費券計劃秘書處。如在本地投寄,市民無須在信封上貼上郵票,郵費由政府支付。最後一種方法是,他們可親身到訪八間臨時服務中心,由職員協助辦理轉換的手續。
 
  剛才提及我們將設立八間臨時服務中心,地址就在大家看到的投影片上。它們分別分布於港、九、新界各區,都是一些交通地點方便市民的地方。它們分布於灣仔、北角、旺角、觀塘、荃灣、屯門、沙田和大埔。如果市民不想輪候,也可致電18 5000熱線提前預約。這些臨時服務中心開放日期和時間是由三月十一日(明日,即星期六)開始,至三月二十九日,大概是兩至三星期,辦公時間是星期一至六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有一些市民可能在收取消費券的時候,或者在辦理更新儲值支付工具帳戶時,需要找回舊資料,該些資料可能已經是去年的事,市民已經忘記了。如有需要,市民可以透過網站提供的連結,查閱已登記的儲值支付工具帳戶資料。因為有些市民可能有多於一張八達通,未必記得去年使用哪張八達通收取消費券。市民也可致電熱線18 5000索取消費券計劃登記參考編號,市民只需要提供一些簡單的身分證明的資料,熱線中心的人員就會將消費券計劃的登記參考編號,透過短訊的形式,向市民去年已經登記消費券計劃的電話發放短訊。市民在過往也應該收到我們很多消費券計劃的短訊,不介意的話亦可查閱這些短訊,我們每次也是用電話 6059 1120發出這些有關消費券計劃的短訊,在每一個短訊內也有市民的登記參考編號。
 
  至於剛才提及,更新支付工具帳戶須在指定日期內辦理。日期是由今日下午六時開始至三月二十九日。在記者會後約六時,消費券計劃網站會開放給市民作查詢及更新帳戶資料。
 
  接下來我們會講解有關「樂悠咭」方面的資訊。今年推出消費券時可能有很多長者會關注一個問題,因為很多長者現時已領取「樂悠咭」,他們會問如果已經換領「樂悠咭」,應如何領取消費券?舊的八達通卡還能否使用?如「樂悠咭」持有人已登記去年消費券計劃的八達通卡仍然有效,沒有遺失或退回,基本上無須做任何手續,便仍然可繼續使用舊有已登記的八達通卡收取消費券。
 
  至於持有「樂悠咭」的長者,如其已登記的八達通卡已經退回、失效或遺失,並希望改以「樂悠咭」收取消費券,可透過以下幾個渠道申請辨理:(一)八達通熱線2969 5588;(二)消費券計劃網站提供的連結;(三)透過郵寄遞交在消費券網站下載的「更改登記資料申請表格」及(四)親臨八間臨時服務中心。
 
  最後,有關消費券的適用範圍。今年消費券的發放、收取、使用方法及適用範圍與去年發放消費券的安排一樣。消費券的適用範圍包括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鋪,但不能用於政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個人對個人支付及兌換現金等。今日我的簡介到這裏,多謝大家。

財政司司長:謝謝Howard(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看看大家有甚麼問題。
 
記者:三位,你們好。首先想問一問關於「轉會」方面,可否解釋為甚麼第一期不能「轉會」,技術困難在哪裏?第二期是否就可以「轉會」,如果市民想轉的話?第二個問題是現時手上有沒有數據,譬如預測多少人需要更新遺失了的支付工具?還有,看到時間上大約給予三個星期做更新,這個時間會否太短?如果老人家不知道遺失八達通需要更新或不知道如何更新的話,萬一期限已過,到四月十六日才發現收不到錢,政府可以如何幫助他們?會否不能夠補發給他們?謝謝。
 
財政司司長:多謝你。第一,第一期我們不容許「轉會」,是因為想盡快將第一期的3,000元消費券送到市民手上,所以最方便的方法是按照去年大家領取消費券、已登記的支付工具的賬戶,直接發給大家,所以我們在四月十六日,就可以將消費券派給大家。第二,因為遺失支付工具或支付賬戶已失效,需要更新賬戶的人士,為數大概是五萬人左右。第三,第二期時可否轉換支付工具,是可以的。第四,如果之前的支付工具已失效,在這個登記期內沒有及時辦手續,他不會收不到消費券,只不過不能在四月十六日的那一期收取而已。
 
記者:會在何時收取?再下一期?
 
財政司司長:我們在稍後宣布第二期詳情時會一併處理。
 
記者:想問不同入境計劃的合資格人士會否包括「高才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人士呢?如果他們來了香港,他們會不會需要在甚麼時候前來香港才可以拿到消費券呢?另外也想問,如果是一些不同入境計劃的人士,預計有多少人能拿到(消費券),涉及多少金額或者行政費?謝謝。
 
財政司司長: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條件的人士,包括第一,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是新來港人士,這些朋友可分兩期領取全額5,000元的消費券;至於其他非永久性香港居民,不論透過甚麼計劃入境,如果符合資格,便可領取半額。這和去年的處理(方法)是一樣的。
 
記者:因為現時已是復常狀態,大環境亦已改變,請問商戶因應消費券提供的優惠會否減少?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其實每一次我們支付給各個儲值支付工具營辦商的手續費,都要求它們悉數用以回饋市民和商戶。今年亦一樣,我們已要求它們將這些手續費全數回饋商戶和市民,並在發放消費券的同時,推出各種各樣的商戶合作計劃和優惠等,這些優惠和合作計劃仍會繼續,不會減少。
 
記者:你好,司長。想問八達通方面早前表示期望四月可以增加儲值額的上限,這是否可以保證使用八達通領取第一期的市民可以領取全額3,000元?第二方面,想問消費券會否導致金錢外流的問題?因為受惠人數如果沿用去年那一批人士,有些人士可能已經離開香港,甚至已經移民,這會否令該些人士受惠?另外,我見到有一些航空公司已經急不及待推出一些機票優惠是可以使用消費券的,這會否變相令推動本地零售經濟這個原意失去呢?多謝。
 
財政司司長:Howard。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多謝你的問題。談到航空業或旅遊業方面,其實這些業界在疫情期間受到很嚴重的打撃,亦僱用了很多本地僱員。當然,消費券嚴格規定在本地才可使用,在外地是不可以使用的,但若市民使用消費券,透過本地旅行社、提供旅行服務的機構購買旅遊服務,我們覺得對本地經濟也是有貢獻的。
 
財政司司長:八達通方面,我們知道他們正在準備把八達通可以收取的金額提高,目前他們仍在進行有關工作。對我們來說,一切最重要是要穩妥,即是說,他們能夠及時更改(八達通儲值上限),能夠穩妥地讓大家使用是好的。現時要視乎他們的進度如何。如果他們能夠穩妥地實行,我們是歡迎的。
 
  另一方面,你剛才提到已經移民的人士。正如去年一樣,如果他們永久離開香港,是不符合消費券計劃的資格。
 
記者:請問司長預計今次派發消費券對消費力度和經濟效益的幫助有多大?另外想問透過各種不同入境計劃來港的人士可以獲發2,500元,即全額的一半,當中的考慮是甚麼?當初是如何釐訂這個金額?謝謝。
 
財政司司長:今次消費券計劃大概能提振香港本地生產總值百分之零點六左右。透過不同入境計劃來港的合資格朋友,如果未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我們按照去年的做法發放半額的消費券,當中包括來港升學的學生和透過不同計劃來港工作的人士。這些朋友雖然未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我們仍然希望他們受惠,他們當中有很多一直對香港作出貢獻。
 
記者:你好,首先想問司長剛才說到「開心香港,開心消費」,可否預告一下,特別是在消費券派發第一期的四月和第二期的七月,其實會有甚麼活動可以配合消費券這個計劃,可否預告有甚麼活動會舉辦?第二,想問剛才提到透過不同入境計劃,都會發放2,500元消費券,可否進一步說明總共有多少個入境計劃?是否超過六個以上?涉及人數有多少?以及涉及的總金額是多少?
 
財政司司長:就「開心香港」,稍後我們籌備得差不多時,便會向大家公布將有甚麼活動。我們的目標是在四月有一些活動讓大家一起參與,具體內容正在籌備中,容許我們待籌備至差不多時稍後一併公布。並正如剛才所說,我們希望「開心香港」,大家都開心消費,同時間有玩、有食,並復蘇經濟。
 
記者:可否說明一下,舉辦活動是否在四月起舉行,大概在甚麼時間?
 
財政司司長:在四月內舉行,四月尾之前舉行。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至於有關透過不同的入境計劃來港居住的朋友,我們從入境處(入境事務處)取得一些估算,我們預計今年會牽涉約100 000人。而各個計劃的內容,主要是一些優才、專業人士、企業家的來港計劃,現行的相關計劃有大約八、九個。
 
記者:在發放消費券時間方面,復活節是一個可以推動消費的時間,想問政府為何不考慮在復活節前發放?當中有甚麼考慮因素?謝謝。
 
財政司司長:我們最主要考慮的原因,正如剛才提到,由今日六時開始至三月二十九日,我們讓使用八達通卡(領取消費券)但遺失了卡的市民,或因為申請了「樂悠咭」而取消了舊卡的人士,有機會再次登記或更改其帳戶,我們初步估計涉及數萬人,要給予他們時間處理。取得這些人的資料後,我們要為他們更改紀錄,並將這些紀錄傳送給數個電子工具營運商,由營運商更新其紀錄再發放消費券。這些電子工具營運商亦要更改後台系統來配合,當中需要時間,因此我們覺得四月十六日發放消費券比較穩妥,謝謝。
 
記者:想問第二期的適用範圍會否一樣?第二期派發時會否增加新的支付平台?有否統計這幾大支付平台的使用情況?哪一種最受歡迎?謝謝。
 
財政司司長:幾個(可領取消費券的儲值支付工具)平台中,一些使用的人數較多,另一些則人數較少。由於這牽涉到他們的商業秘密,我們不便把每個平台的詳細(使用)人數公開。有關第二期(消費券計劃)的具體詳情,我們稍後再作公布。謝謝。
 
記者:你好。想問一問,這裏都有談到18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又或者新來港人士是符合資格,那麼18歲的定義有沒有說是在哪一日開始達到18歲才可以領取到?第二個問題,就是都有一些讀者問到為甚麼不可以一次過發放,而需要分兩期?多謝。
 
財政司司長:第一,我們會在稍後公布何時滿18歲才符合資格領取消費券。第二,為何不作一次過發放。我們都希望消費券可以支持經濟、刺激消費。回看過去,每一次發放消費券的當月,其實消費額都有上升,有一些甚至是整個季度的總數都會被提高。因此,分開派消費券對經濟的提振和幫助真的較大的。但同時,我們亦明白對市民來說,他們希望方便一點,不用分那麼多次,所以我們現在最後定為分兩期,希望是一個合適的平衡。多謝。
 
記者:你好,移民的人不能領取(消費券),想問是如何判斷他是否已移民?是否看他有沒有拿取MPF(強制性公積金)?還有,如果上年年底領取過(消費券),而今年年初已移民,他們是否合資格領取?主要是如何判斷他們是否已移民?另外,新合資格人士有沒有限期,要在何時前登記?不同入境計劃來港人士,他們需要在何時之前來到香港或他們何時獲批有關入境資格,才可以領取這次的消費券?謝謝。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多謝你的問題。第一個問題有關我們用甚麼準則去判斷該位市民有否移民。其實香港是一個自由進出的社會,並沒有一個嚴格的「移民」定義。我們會使用一些客觀的準則去衡量登記人有沒有一個永久離開香港的行為或意願,我們主要看三方面。第一,剛才司長談及,我們即將公布的符合資格的日期之前的36個月,有沒有連續36個月內一日都不在香港呢?第二,他有沒有用永久離港的原因,曾經提取過他們的強積金或職業退休計劃?第三,他們的香港身份證是否在香港簽發?除了這三個(準則)之外,當然亦會考慮其他我們認為相關的因素,我們主要透過以上幾個準則去判別這位市民有否永久離開香港,或有否永久離開香港的意願。第二個問題,有關新合資格的限期,剛才司長已經回應,有關今年的計劃,這個我們會再公布。第三,他們何時要來港,亦是要看新合資格的限期。
 
記者:三位,你們好。想問問今次會否是最後一次派消費券?以及市民是否應該有一個合理期望,就是政府下次還會派發?多謝。
 
財政司司長:每一次派發消費券所動用的財政資源都不少,所以把消費券計劃作為恆常計劃,是不可行的。至於明年會怎樣做,我們都需要審時度勢,要看看屆時的經濟狀況、社會狀況等。
 
  今日非常多謝大家抽時間到來,多謝各位。
 
(請同時參閱答問內容的英文部分)
 
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1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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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中)今日(三月十日)下午聯同署理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黃志光(左)和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政策統籌主任李文成(右)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公布2023年消費券計劃的詳情。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三月十日)下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記者會,公布2023年消費券計劃的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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