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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衞生局局長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建議修訂《護士註冊條例》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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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就建議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各位議員:
 
  有關醫療人力推算2023的討論顯示醫療人力是一個重要的議題,我們今日提出修訂《護士註冊條例》(《條例》)。一直以來,我們都知道香港正面對護士人手不足的情況。於二○二一年公布的第二份《醫療人力規劃和專業發展策略檢討報告》,其推算人力結果顯示,在普通科護士當中,預計中、短期的人力短缺差距相當大,而且會再擴大。上回的推算結果(預計)二○二五年的短缺將超過3 000人,但二○四○年的短缺甚至會超過5 000人。雖然精神科護士的人手供應相對比較足夠,但另一方面我們看到護士人手面對人口老化問題,而我們看到公營機構這兩年的護士流失率一直居高不下,超過10%,所以我們有必要正視護士不足的問題,及早作出對策。
 
  現時,要在香港成為註冊或登記護士,可以經從本地機構、學院培訓或通過香港護士管理局舉辦的執業考試兩個途徑。在香港以外培訓的護士可通過該執業考試來港執業。多年以來,政府一直希望增加本地護士人手。然而,培訓本地護士需時。其實政府已大幅提升培訓學額,但仍然有所限制,而政府亦不能單憑增加本地培訓學額以解決人手問題。
 
  基於上述背景,政府計劃修訂《護士註冊條例》以開闢新途徑、新方法讓合資格非本地培訓護士來香港工作。是次立法建議的主要元素包括:

(一)增設有限度註冊/登記(護士)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政府指明的醫療和社會服務單位等場所工作,不論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換言之,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亦可以為該些機構提供服務;
 
(二)增設另一特別註冊/登記(護士)途徑,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在衞生署、醫管局(醫院管理局),或由醫務衞生局局長指明的其他機構提供服務,亦不論其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就此類特別註冊/登記(護士),我們建議當他們全職受僱一定年期,並獲僱主機構確認其在服務期間作為護士的表現令人滿意及稱職,便有資格在香港正式註冊登記,無須參加執業考試;
 
(三)引入暫時註冊/登記(護士)安排,容許來自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護士在香港進行短期學術交流和臨床示範,惟我們強調該類暫時註冊或登記護士須獲香港護士管理局信納為從事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而不是服務。
 
  除此之外,我們亦會藉此機會提升護士專業的專業發展。現時,執業護士並沒有強制要求進行持續護理教育。我們建議修訂《條例》將符合持續護理教育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以提升護士能力及確保其提供的醫療服務水平。我們亦建議將完成衞生署的《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統計調查》訂為註冊/登記(護士)的強制要求,讓我們在醫療衞生服務人力的統計方面做得更加精準。
 
  此外,我們亦會對《條例》進行一些技術性修改,以更新《條例》,使其與護理行業的最新趨勢一致。
 
  政府亦會藉此機會了解護理界別及各持份者對提出要求合資格本地培訓護理畢業生和通過執業考試之非本地培訓護士在公營醫療和社會福利機構實習或服務一段時間的建議的意見。我們希望聽取業界和各持份者的意見。
 
  我們會就文件概述的方案諮詢社會上的不同界別,包括護理、醫療、病人組織、社會福利界和培訓機構的意見,亦預期於二○二三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主席,我和我的同事準備就建議修訂《條例》聽取議員的意見和回答問題。多謝。
 
2023年3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18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