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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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三月八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5歲男子及一名36歲女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該名65歲男子於去年八月十七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及移除電子手環,而該名36歲女子於去年十一月三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該名65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以及第23(1)、(4)及(5)條,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20,000元。該名36歲女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2,000元。

  第三宗個案涉及一名46歲男子。他早前獲發醫學監察通知書,訂明他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進行醫學監察。在醫學監察期尚未屆滿前,他沒有遵守指明的條件,於去年四月二十五日離開其住所。他被控違反《規例》第15(1)、(2)及(3)條,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自簽擔保2,000元,守行為二十四個月。



2023年3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