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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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日(三月二日)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四宗個案涉及一名51歲女子及三名分別為48歲、47歲及56歲的男子。他們早前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十月二十一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八月四日及十一月二十日離開其隔離地點。51歲女子及48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23(1)、(3)及(5)條,於觀塘裁判法院各被罰款10,000元。47歲男子被控兩項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於屯門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6,000元。56歲男子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於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10,000元。

  ​第五宗個案涉及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的47歲女子。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七月一日違反檢疫令。她被控違反《規例》第22(1)、(4)及(6)條,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罰款6,000元。



2023年3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