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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公布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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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公布,第四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將於四月十六日(星期日)舉行,供學位程度人士參加,明日(二月二十四日)上午九時至三月八日下午五時接受報名。
  
  第四輪測試對象為已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二○二二/二三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學位教師職位的人士。他們可透過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www.edb.gov.hk/tc/blnst)報名。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如申請人曾於教育局為學位程度人士舉辦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將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由二○二三/二四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及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的新聘教師(包括新入職教師及轉校教師)均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的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教育局於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第五輪測試供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將於六月十八日(星期日)舉行,詳細安排稍後公布。請留意,非學位程度測試的及格成績只適用於申請非學位教席。
 
  測試詳情載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blnst)。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