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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向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提供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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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楊永杰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目前公立醫院普通科門診的診症名額不足以應付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人士的需求,亦有部分私家醫生拒絕醫治COVID-19患者或向其收取較為高昂的診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醫院管理局會否進一步增加普通科門診偶發性疾病診症名額及日間和夜診備用名額,甚至重開COVID-19確診個案指定診所,讓COVID-19患者能接受適切治療;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統計,自撤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向COVID-19患者發出隔離令的安排後,每日前往急症室求診的COVID-19患者人數(按患者病徵的嚴重程度列出分項數字);若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研究,私家醫生拒絕醫治COVID-19患者會否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的有關要求;若會,政府如何作出跟進;若否,原因為何;
 
(四)有否統計,有多少間私家診所的醫生拒絕醫治COVID-19患者或向其收取高昂的診金;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進行有關的統計及調查;有何措施確保私家診所的醫生不會拒絕醫治COVID-19患者,以及只會向其收取與傷風及感冒患者相同的診金;及
 
(五)鑑於據報,部分獲衞生署免費分配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的私家診所涉嫌違規向COVID-19患者收取該等藥物的藥費,政府有否調查有關事件是否涉及違法行為;若有調查而結果為是,違法人士可被判處的刑罰為何,以及有何措施打擊有關行為;若沒有調查,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楊永杰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和醫院管理局(醫管局),現回覆如下:
 
(一)配合政府於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起撤銷發出隔離令,醫管局已加強服務,持續支援社區的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人士。現時,所有共65間普通科門診診所均會為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人士提供治療,包括為合適人士處方新冠口服藥物。醫管局已增加預留給患有偶發性疾病,包括感染人士的診症名額,並預留診症名額供較高風險的人士預約。感染人士可透過醫管局手機應用程式HA Go內的「新冠關愛預約」程式或致電各普通科門診電話預約系統預約診症服務。此外,若感染人士有醫療相關的查詢,亦可致電醫管局支援熱線1836 115,熱線職員會為有關人士提供適當協助,包括轉介有需要的高風險感染人士至普通科門診診所接受治療。在過去一周,感染人士的求診人次佔普通科門診偶發性疾病病人的求診人次約8%,現時預留予感染人士的診症名額足以應付服務需求。醫管局會繼續配合政府的政策,密切監察不同服務需求,並因應情況靈活調配資源應付需求及支援有需要的感染人士。
 
(二)近日前往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的總人次保持平穩。自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撤銷隔離令至二月十四日期間,急症室總求診人次每日平均低於5 000。
 
  醫管局沒有備存由於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前往急症室求診的分項數字。
 
(三)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負責執行包括《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條例》)在內的四條反歧視條例。平機會表示根據《條例》,「殘疾」的定義包括體內存在可能引致疾病的有機體,因此感染病毒如2019冠狀病毒病的病人亦受《條例》保障。在審視拒絕提供服務的情況是否屬違法時,須視乎每宗個案的詳情,從而考慮是否符合《條例》所容許的例外情況,難以一概而論。一般而言,服務的類型/性質、傳播風險(例如診所的面積和間隔、防疫設備、輪候和診治過程中確診者及其他在場人士有否佩戴口罩、其他病人是否屬高危人士等),以至有否可行的替代安排等(例如以視像診症服務取代親身應診、安排其他病人不在場的特定時間進行診症等)均屬考量因素。若市民懷疑遭到歧視,可向平機會作出查詢或投訴。平機會呼籲私家醫生以病人福祉為首要考慮,積極考慮不同的服務方案,在互諒互讓的前提下,共同協助社會踏入全面復常之路。
 
(四)政府未有計劃統計涉及2019冠狀病毒病向私家診所的求診數據,在現時私家診所並非必需使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醫健通」),上載屬於病人的病歷紀錄的情況下,搜集有關資料將非常困難而且耗費大量人力。現時法例亦並無賦權政府強制持牌私營醫療機構在特定情況下,須以特定收費水平提供特定服務。
 
(五)私家醫生現時可以直接向藥物供應商採購香港已註冊使用的兩款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提供予合適病人。政府亦讓已登記使用「醫健通」的醫生取得由政府採購的新冠口服抗病毒藥物,免費提供予合資格及合適的病人使用。私家醫生如要處方政府提供的有關新冠抗病毒藥物,必須參加「醫健通」,並於新冠抗病毒藥物登記冊上記錄給予有關感染人士的藥物處方。
 
  在考慮處方藥物時,醫生應參考現行的法律規定、專業指南以及臨床指引。政府一直密切監察政府供應的新冠抗病毒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私家醫生輸入的藥物處方紀錄。政府會繼續採取適當措施,並在有需要時與私家醫生跟進有關個案,例如要求相關私家醫生說明情況。如發現有懷疑違法行為,將採取適當行動。
 
  註冊醫生應時刻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職業行為守則,包括正確處方新冠抗病毒藥物。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