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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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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陸頌雄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局局長何永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推出的「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該計劃)由二○一九年十二月開始接受申請。申請住戶須符合一般申請資格,例如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以及被界定為「寬敞戶」。申請住戶在成功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單位後,可獲發一次性的「住戶搬遷津貼」(該津貼),並可享全免租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居住在室內樓面面積為4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屋單位的一人及二人長者住戶的數目和比例分別為何;

(二)自該計劃開始接受申請以來,房委會分別接獲及批准了多少宗申請;在獲批的申請中,分別有多少宗申請的住戶已完成及正等候調遷;及

(三)鑑於房委會將於本年就該計劃進行檢討,房委會會否考慮優化該計劃,例如調高該津貼的金額,以及向成功申請的住戶提供搬遷服務、基本裝修及家具等?

答覆:

主席:

  就陸頌雄議員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二○一九年十二月推出「長者寬敞戶全免租金試驗計劃」(計劃),凡70歲或以上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全長者寬敞戶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後,可享終身全免租金。合資格住戶可獲最多三次位於原邨或同一個區議會地區內屋邨的新或翻新單位的房屋編配機會,亦會獲發放住戶搬遷津貼。

  計劃的目的是善用現有公屋資源,增加面積較大單位的供應,以供編配給正在輪候公屋而家庭成員較多的住戶。房委會於二○二○年十二月把計劃恆常化,並擴大計劃涵蓋範圍至所有家庭成員均年屆70歲或以上而居於一型設計長者住屋及無獨立設備的「改建一人單位」的長者戶;以及優化地區選擇,由同一區議會地區擴大至同一個公屋申請地區(即市區、擴展市區(包括東涌)、新界及離島(不包括東涌))。

(一)過去五年(即二○一八年至二○二二年),每年平均約有3 700戶年滿70歲或以上一人及二人長者戶居住在面積40平方米或以上的公屋單位,約佔整體年滿70歲或以上一人及二人長者戶百分之四。

(二)截至二○二三年一月底,房委會共接獲及批准約620宗申請,約230戶已接受編配並成功調遷至面積合適的單位,扣除已取消申請的約80宗個案(例如:長者自願退出),餘下約310戶正等候編配合適單位。

(三)房委會給予住戶搬遷津貼的目的,是協助合資格住戶支付部分搬遷開支(例如基本裝修費用),並會適時調整津貼金額。二○二二/二三年度的住戶搬遷津貼金額如下:
 
住戶人數 搬遷津貼額
1人 9,870元
2至3人 16,460元
4至5人 22,750元
6人及以上 30,390元

  另一方面,若長者戶在搬遷過程中遇上困難,房委會在獲得他們同意下,會將其個案轉介至社會福利署或合適社福機構,以協助他們得到適切的支援服務。

  房委會擬於本年檢討計劃,以檢視成效及相關措施。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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