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五題:加強公務員的國家事務培訓
*******************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嚴剛議員的提問和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就加強公務員的國家事務培訓,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公務員事務局與內地省市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該計劃)的對象為高級公務員,政府有否考慮將該計劃擴展至初級公務員,以盡早培養具國家視野及領導潛質的管治人才,從而擴大愛國愛港的管治基礎;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意見認為,該計劃的交流期僅為四星期,難以讓參與的公務員全面深入了解內地政務系統的運作及全面認知國情,當局有否考慮與內地有關部門協商,將交流期延長至六個月或更長時間,以加強參與的公務員與各內地官員之間的交流,從而讓參與的公務員對國家整體情況有更深入的認知;

(三)有否就前海及南沙的國家發展規劃與深圳及廣州有關部門協商,以促進本地公務員與這些地方的財稅、發展規劃、法律、創科及環保等專業職系人員的交流,從而加快粵港澳大灣區的深度融合發展;有否考慮優先安排北部都會區的專責小組成員前往前海作短期交流,讓參與人員熟悉深港的行政流程,從而加快深港合作的步伐;及

(四)鑑於公務員學院與北京大學合辦的「第一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級公務員公共管理碩士課程」已經開學,政府有否考慮與內地大學(不限於北京大學)合辦更多為初中級公務員而設的培訓課程,讓他們能夠深入和全面認知國家,並培育他們對國家的情懷?

答覆:

主席:

  公務員事務局通過公務員學院持續為公務員提供培訓,特別注重加深公務員對於特區憲制秩序和國家發展的認識,培養公務員的愛國精神。公務員學院會因應不同職級公務員的培訓需要,提供適切的國家事務培訓,確保善用有限的培訓資源。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們綜合回覆如下:

  公務員事務局與內地省市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目的是讓雙方公務員暫駐對方機構交流,透過分享經驗和專業知識,加深認識對方的體制、法規、政策及執行情況等,並加強彼此的聯繫溝通,更可親身體驗暫駐城市的最新發展。

  中高級公務員負責制定及實施公共政策,並推行各項與內地協作和配合國家發展策略的工作項目,有實際工作需要加深認識內地的體制和政策,建立內地的人脈網絡及與相關部門的聯繫。過去三年因疫情關係,公務員到內地培訓交流的活動被迫暫停。現時公務員學院會先恢復安排中高級公務員到內地參加培訓課程、考察團和交流活動。除了內地培訓外,公務員學院亦有在本地為各級公務員舉辦研討會和提供網上學習資源,加強各級同事對國家政策和最新發展的認識。

  香港特區與內地合辦的「公務員交流計劃」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整體協調,今年將首先開展與大灣區內地城市的交流計劃。公務員學院正與內地相關單位探討深化交流的可行方案,讓香港公務員有機會較長時間暫駐內地交流,較深度體驗大灣區內地城市的發展,初步目標將交流期由過去四星期延長至約三個月,我們稍後會再檢視有關安排。

  政府現正籌備成立《施政報告》中提出的專責發展「北部都會區」的部門,主導和統籌建設「北部都會區」。該部門其中一項重點工作,是與內地相關單位緊密聯繫,加強協作,了解深圳及大灣區的最新發展,讓「北部都會區」發展得以抓緊大灣區的發展機遇。此外,個別部門亦會因應其運作和業務需要,安排部門人員參加內地的交流活動。

  公務員學院為各級公務員安排接受國家事務培訓,並建立有系統的培訓架構,訂明各級人員必須參與的培訓課程,包括新入職人員須在試用期內完成基礎培訓課程,確保他們正確理解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並加強他們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學院將在今年逐步恢復在內地院校舉辦國家事務研習課程。除了北京大學外,公務員學院亦與其他八所內地院校(包括:國家行政學院、清華大學、外交學院、浙江大學、南京大學、武漢大學、暨南大學及中山大學)合辦課程,安排中高級公務員在晉升至不同階段時到內地接受培訓。學院亦正安排第二批高級公務員參加二○二三年在北京大學舉辦的兩年制公共管理碩士課程,以及繼續資助高級公務員參加清華大學「高級公共管理碩士香港政務人才項目」,為公務員提供機會深入認識國家體制、中央與特區關係及國家發展。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