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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拖欠贍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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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江玉歡議員的提問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近年拖欠贍養費的情況日益惡化。另一方面,政府於二○一八年六月透過家庭議會委託一支研究團隊進行「香港離婚狀況進一步研究」,當中會探討有關贍養費的事宜。政府於二○二二‍年四月表示,該項研究仍在進行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是否已完成就上述研究撰寫報告;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統計,過去五年,(i)因被拖欠贍養費而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個案宗數,以及(ii)合資格申請在職家庭津貼的單親住户數目(按津貼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三)有否統計,過去五年,(i)有關追討贍養費欠款的判決傳票聆訊和扣押入息令申請數目分別為何,以及(ii)合資格申請法律援助以向法庭提出申請強制執行贍養令的人數,以及當中有多少人已作出有關申請;及

(四)鑑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於二○○○年代初就改善執行贍養令制度推出的措施已不合時宜,政府會否考慮由今年起正式推展有關的改善工作,例如設立專責政府部門以統籌與贍養費相關的事宜;若會,有關工作的具體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致力提高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制度的成效,並透過進行宣傳和舉辦教育活動,以持續加深市民了解贍養費支付人的責任、贍養費受款人的權益和受款人未能收取贍養費時可使用的服務。就江玉歡議員的提問,經徵詢勞工及福利局、司法機構及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現綜合回覆如下:

(一)政府透過家庭議會委託顧問團隊進行「香港離婚狀況進一步研究」,就香港離婚人口結構、社會經濟狀況和贍養費的統計數字提供資料,以及研究有關採取判決傳票法律程序以追討贍養費欠款的成效等。研究團隊已於二○二二年年底提交最終報告予家庭議會。

  研究團隊曾嘗試收集與贍養費相關的數字,但由於欠缺包括每年發出的贍養令和拖欠贍養費的個案數字及其涉及金額等資料,因而未能全面及透徹分析贍養令執行的情況。研究團隊也有提出一些法律措施及政策建議供政府考慮,其建議可參閱第(四)部分的回覆。

  經家庭議會討論及審議後,報告亦已上載至家庭議會的網頁供公眾參閱。

(二)政府對有經濟困難的人士及家庭一貫有提供支援,不論他們是否單親或贍養費受款人,其中包括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及在職家庭津貼(職津)計劃。兩項計劃均特別照顧單親家庭的需要,例如綜援計劃向單親家庭提供較高的援助金額,而職津計劃則為每名合資格兒童發放兒童津貼,單親家庭的基本工時亦比非單親家庭的要求寬鬆,只為每月36小時而非144小時。

  社會福利署(社署)及在職家庭及學生資助事務處沒有備存因被拖欠贍養費而申請綜援及職津的統計數字。過去五年,綜援計劃單親個案數目及職津計劃的單親住戶數目表列如下:

綜援計劃
 
年份 單親綜援個案數目
2018年12月底 24 697
2019年12月底 23 678
2020年12月底 24 760
2021年12月底 23 785
2022年12月底 22 172

職津計劃
年度 獲批津貼的單親住戶數目
2018-19 6 284
2019-20 7 167
2020-21 8 198
2021-22 7 522
2022-23
(截至2023年1月31日)
6 813

註:在職津計劃下,所有單親住戶除領取住戶津貼外,均有按住戶內合資格兒童的數目領取兒童津貼。

(三)根據司法機構提供的統計數字,過去五年有關追討贍養費欠款的判決傳票聆訊數目和扣押入息令申請數目如下: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判決傳票聆訊數目 783 762 941 805 593
扣押入息令申請數目 9 11 18 19 22
發出扣押入息令數目 14 13 3 8 5

註:
1. 判決傳票是指根據《高等法院規則》第48號命令第1(1)條規則所作命令而發出的傳票,該傳票要求判定債務人出庭和在宣誓後接受有關其經濟能力的訊問。

2. 扣押入息令旨在協助受款人能穩定和準時地收取贍養令所規定的贍養費款額,未必在收到申請的同一年發出。

  法援署為同時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的合資格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協助他們追討贍養費欠款。在過去五年,法援署向受助人批出追討贍養費的法援證書的數目如下:
 
年份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法援證書數目 154 142 129 131 89

註:法援證書未必在法援申請同一年內批出。由於法援署沒有備存法援證書批出後才擴展其範圍以函蓋追討贍養費的個案的統計資料,以上數據只包括法援證書在批出時其範圍為追討贍養費的個案。

(四)多年來政府已採取一系列的改善措施,幫助離婚人士追討贍養費,包括放寬有關法院發出扣押入息令的規定、向拖欠贍養費的支付人徵收利息或附加費、容許指定政府部門合符相關的法例下按法律專業人員的要求披露贍養費支付人的地址及調高可獲豁免法援署署長第一押記的每月贍養費款額等。

  現時,社署會轉介有需要的綜援人士到法援署,以作出法援申請追討贍養費。法援署會為同時通過經濟審查和案情審查的合資格申請人提供法援,以協助他們收回贍養費欠款。另外,法援署與社署已由二○一八年起加強合作,簡化現行的個案轉介程序,以加快處理申請。法援署亦有與社署舉辦講座,加深前線人員對法援申請程序、申請資格和有關執行贍養令的法例的認識。另外,法援署已委任一名聯絡職員,負責處理由社署轉介到法援署有關追討贍養費的法援的查詢。 

  針對贍養費支付人的責任、贍養費受款人的權益及如未能收取贍養費時可使用的服務,政府與非政府機構一直有進行持續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對於有意見希望政府設立專責部門處理贍養費的事宜,上述研究報告中有探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贍養費制度及相關行政或立法措施的安排,並分析利弊之處。研究團隊亦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議及法律措施供政府考慮,包括設立專責單位協助執行贍養費支援計劃,執行法院命令收回贍養費,及透過暫停贍養費欠款人的護照和駕駛執照及將欠款人的資料傳至信貸評級機構等措施阻止拖欠贍養費。

  家庭議會在討論上述建議時,留意到建議涉及限制個人權益和私隱問題,具一定爭議性,當中一些建議在法律上未必可行,外地的經驗亦顯示贍養費支援計劃面對包括處理時間長但個案少、管理問題及高昂的行政開支等問題。加上家庭議會留意到研究團隊收集與贍養費相關的數據並不齊全,故認為政府需小心考慮研究報告的建議,並嘗試收集更多有關的數據作分析。就此,我們會與相關部門溝通,以嘗試進一步收集相關資料及數據。同時,政府會繼續檢視收取贍養費和執行贍養令的制度,以幫助有需要的人士追討贍養費。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即日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