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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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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珮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物流局局長林世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殘疾人士專用的路旁泊車位(該等泊車位)以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政府自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開始,將該等泊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至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證明書)的人士,以便他們接載指定的行動不便殘疾人士出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該等泊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前兩年及擴展後至今,每年該等泊車位的數目,以及許可證和證明書的簽發情況分別為何;

(二)鑑於據悉該等泊車位的濫泊情況嚴重,該等泊車位的使用資格擴展前兩年及擴展後至今,成功檢控違例停泊該等泊車位的司機的個案數目分別為何;

(三)為保障殘疾人士的權利,政府有否研究優化該等泊車位的措施及改善其使用情況;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會否考慮制訂有效的監察機制,以令該等泊車位可供真正有需要的殘疾人士使用;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為平衡及照顧不同類別的殘疾人士(包括有能力自行駕駛及未能駕駛的殘疾人士)的出行需要,政府於二○二一年一月底實施新措施,將路旁殘疾人士專用泊位(下稱「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資格由過往只供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下稱「許可證」)的殘疾駕駛者使用,擴展至「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下稱「證明書」)的持有人。

  就陳家珮議員的提問,經諮詢運輸署及香港警務處後,現答覆如下:

(一)由實施新措施前兩年至二○二三年一月底,每年路旁專用泊位、有效的「許可證」和「證明書」數目表列如下:
 
  二○一九年
一月底
二○二○年
一月底
二○二一年
一月底
二○二二年
一月底
二○二三年
一月底
路旁專用泊位數目 421 432 449 469 522
有效的「許可證」數目 1 800 1 790 1 810 1 735 1 699
有效的「證明書」數目 1 930 1 898 1 840 2 488 2 826

(二)為監察有關路旁專用泊位有否被不當使用,運輸署定期在使用率高的泊位地點(例如位於市區繁忙地段及殘疾人士經常使用的路旁專用泊位)及接獲市民投訴或舉報的地點進行調查。視乎調查結果,運輸署會向有關違反「證明書」批准條件(包括規定「證明書」持有人在進入及/或離開路旁專用泊位時,車上必須載有運輸署批准信上所列明的下肢殘疾人士)的持有人發警告信及考慮取消有關的「證明書」。自新措施實施至二○二三年一月底,運輸署在跟進個案後共取消22張「證明書」。至於在路旁專用泊位違例停泊或連續停泊車輛超過24小時的個案,則由警方負責執法及檢控。警方沒有備存關於路旁專用泊位違例停泊的分項檢控數字。
 
(三)及(四)運輸署明白開放路旁專用泊位予「證明書」持有人使用,會增加對該等泊位的需求。因應新措施的實施,運輸署一直在各區積極審視各類型車輛的泊車需求,並在合適地點增加路旁專用泊位,有關泊位數目過去幾年持續上升。運輸署亦研究優化路旁專用泊位的措施,包括檢視「證明書」的申請資格及審批準則,以及加強措施以阻嚇各種不當使用「證明書」的行為。此外,運輸署現正研究運用新科技,例如在路旁專用泊位設置智能監察系統,以加強監管路旁專用泊位使用情況。運輸署目標在二○二三年上半年以試驗形式在個別地點展開有關監察系統的測試。
 
  運輸署會繼續密切監察路旁專用泊位的使用情況,並與相關殘疾人士團體及其他持份者保持緊密溝通,聽取就優化路旁專用泊位措施的意見,以滿足不同類別殘疾人士的出行需要。
 
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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