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違反防疫規例被判刑
***********

  三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或《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今日(二月十七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宗個案涉及一名36歲男子,他於去年十月十八日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呈陽性。在其「疫苗通行證」顯示為「紅碼」期間,他於十月二十三日及二十四日離開其隔離地點及於十月二十四日進入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他被控違反兩項第599A章第23(1)、(3)及(5)條,以及一項第599F章第9AA(1)及(2)條,於粉嶺裁判法院就上述控罪合共被罰款10,000元。

  第二宗個案涉及一名60歲男子,他早前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呈陽性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於去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三日離開其隔離地點。他被控違反兩項第599A章第32(1) 及(3)條,於粉嶺裁判法院合共被罰款10,000元。

  第三宗個案涉及一名58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於去年八月二十二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元。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市民的合作和支持對抗疫工作至關重要。為應對疫情,市民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減低病毒在社區傳播的風險。發言人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8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