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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政府對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規管主動調查報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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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訴專員公署發出:
 
  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二月十六日)在新聞發布會公布有關政府對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規管的主動調查結果,調查顯示當局在執管工作、跨部門聯合行動,以及投訴和轉介機制三個主要範疇,均有可改善之處。
 
  公署調查發現,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的執法工作未能就違規情況對症下藥,部分阻街黑點雖巡查頻密但執法數字不高,出現阻街持續的現象。該署就不同阻街黑點的巡查及執法數字亦有多達數倍的差距,顯示不同分區的環境衞生辦事處(環衞辦)的巡查及執管力度可能鬆緊不一。此外,現行的懲處對重複違規者及嚴重個案(如以貨物及雜物佔用大範圍行人路)欠缺阻嚇力。
 
  公署認為,食環署應引入不同數據,包括商戶數目類型、過往的巡查及執管數字等作參考指標並進行通盤分析,以制訂有效的巡查及執管安排;同時在中央層面加強審視各分區環衞辦的巡查、執管及資源運用,探究區與區之間有否出現重大差異而需作調整。為了增加阻街的違法成本,以及更有效打擊重複和持續違規者,環境及生態局和食環署應全面檢視現行法例的罰則,包括提高票控條文的最高罰則及定額罰款金額,以及積極研究在定額罰款條文中引入累進式罰款機制。
 
  另一方面,近年食環署和警方陸續於各區推展聯合行動,除檢控違例人士外,亦扣押及充公擺放於公眾地方的貨物或雜物,以增加阻嚇性。公署認為,當局應研究賦權食環署人員移走、檢取和扣押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貨物及雜物的可行性,令食環署在部署執管行動時可更靈活及更具彈性,同時亦可更善用警力。
 
  公署的調查亦顯示,地政總署在跟進高流動性物品違規佔用情況時,只着重轉介個案至相關執法部門,未有積極從解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問題的角度出發,向其他部門提供協助。店鋪地台是該署主力執法目標之一,近年的相關執管數字亦有下跌趨勢。就此,該署應訂立協商機制,讓其他部門需要協助時可透過機制提出,並加強對店鋪違規使用地台擴展營業範圍的執管。
 
  跨部門聯合行動方面,現時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轄下的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處)會因應實際需要統籌行動。公署調查發現,不同民政處的做法,以至所統籌的聯合行動次數,均有頗大差異。其中,有地區民政處在過去數年統籌超過100次聯合行動,有部分民政處期間則未有統籌任何行動。亦有個案顯示,即使民政處嘗試統籌跨部門聯合行動,卻因該處無法迅速解決部門間對執管權責的爭議而令情況膠着。
 
  公署認為,民政總署應督導各區民政處更積極統籌地區事務及協調部門解決問題,並鼓勵其他部門善用民政處的協調角色,確保涉及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跨部門個案獲適時處理。至於經民政處介入後仍未能解決的違規問題或權責爭議,民政總署應果斷上呈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註),冀能透過高層次協商盡早達成共識。同時,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亦應積極考慮訂立常設中央機制,定期檢討已完成但各地區耗時較長處理的跨部門個案,以探究有否涉及系統性問題,並作所需改善。
 
  現時,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投訴主要由1823負責接收。1823雖可按現行機制將大部分投訴轉介至合適部門跟進,卻無權指令任何部門跟進涉及權責不清的個案,只能從中斡旋,處理上難免費時失事。公署早前已展開另一項主動調查,審研1823處理投訴及查詢的成效,並會將上述觀察納入該項調查,以探討改善措施。
 
  趙慧賢表示:「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問題一直廣受市民關注,公署每年均接獲大量相關投訴。公署欣悉,政府早前成立由政務司副司長領導的『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透過開展『政府打擊衞生黑點計劃』及檢討現行罰則等措施,配合持續的宣傳教育,以更有效應對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問題。本署相信在工作組的領導下,部門之間應可更有系統地處理有關問題。公署期望,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可盡早落實調查報告內提出的建議,冀能進一步提升當局的執管工作效能。」
 
  申訴專員向政府當局提出共14項改善建議,詳情請參閱調查報告第6章(第6.46段)。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大致接納公署提出的建議。


  調查報告已上載至申訴專員公署網頁www.ombudsman.hk供公眾參閱。
 
註:由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部門首長級人員的地方行政督導委員會,擔當常設跨部門協商平台的角色,合力應對涉及街道管理,包括環境衞生、非法佔用政府土地及店鋪阻街的地區課題。
 
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4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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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二月十六日)公布就政府對貨物及雜物非法霸佔或阻礙街道的規管的主動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