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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就「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動議辯論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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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完善外籍家庭傭工政策」動議辯論的總結發言全文:

代主席:

  讓我再一次感謝提出原議案的顏汶羽議員,以及提出修正案的李鎮強議員及陳家珮議員。這次動議辯論中,共有23位議員發言。大家提出很多寶貴意見,我想藉此機會作綜合回應。

設立外籍家庭傭工事宜監管局的建議

  我聽到很多發言的議員表示,大家覺得這似乎是個可行的方向,但我想在此跟大家仔細研究建議設立的外籍家庭傭工(外傭)事宜監管局。我可以理解大家的用意,但大家也要理解一件事:家庭傭工與地產代理或旅遊業從業員不同。大家提到的這個監管局並非監管一個專業,不是一個發牌制度,因為我留意到顏汶羽議員的建議中,職能包括處理和審批外傭來港申請。外傭來港,全部均須按《入境條例》處理,權力在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處長。若要將外傭從《入境條例》劃分出去,不由入境處處長處理的話,這是個很複雜的議題。因為外傭與其他外來勞工一樣,其來港簽證處理等權力,統統建基於《入境條例》,由入境處處長處理,所以我覺得這方面會帶來很複雜、很深遠的影響。

  另外,有建議指由這監管局處理如外傭職業介紹所的牌照申請,這其實一樣。牌照申請及關於外傭的巡查工作,統統是《僱傭條例》下的權力和設定。《僱傭條例》現時主要由勞工處監察,如有需要則提出檢控。如果同樣將這部分工作劃分出去予一個監管局,大家可以想像帶來的不單是工作量,還會增加所需人員,因除工作人員外,還有管理層的需要。我明白大家提出這方面的原因,但若監管局需要處理銜接所有香港法例下與外傭有關的地方,牽涉的層面和複雜性非常之大,所以鑑於這重大的改變、對整個和不同的法例影響深遠,政府認為需要很小心衡量。目前而言,我們認為不適宜作出一個這樣重大的改變。

保障在港工作家庭傭工

  剛剛的發言中,聽到譬如謝偉俊議員在最後發言時提到,平心而論,香港的外傭制度與區內對比的話,其實我們做得相當好。大家留意到,我上任後第一個外訪的地方便是新加坡和菲律賓。我選菲律賓的原因是,我深深明白香港超過55%的外傭來自菲律賓。我們有必要與菲律賓政府建立良好溝通,確保其輸入香港的外傭有可靠的供應。

  前往菲律賓訪問對我最大的得益是,在菲律賓政府眼中,香港是區內首屈一指最好的僱主,因為我們有「標準僱傭合約」,我們對外傭一視同仁,他們的權益與本地勞工的權益一樣。我們任何在勞工權益的改變,統統適用於外傭。菲律賓政府最近成立一個新的部委,整合原本由外交部、勞工與就業部等處理的外傭事務,由一個移工部統一處理。我拜會移工部長期間,她很欣賞香港政府為外傭提供的保障及整個外傭政策的工作,所以我想在此跟大家分享。

  政府未來會一如既往,希望在外傭政策方面繼續努力工作,做到精益求精,包括審批工作簽證申請、如何監管好職業介紹所,以及保障好和——我也同意大家所言——宣傳工作方面我們確要再加把勁,希望做得更加好。隨着勞工處成立專責外傭科後,我們深深體會到其在協調政府工作方面明顯有改善,尤其在疫情期間。在新冠疫情期間,由於要抗擊疫情,我們有很多抗疫方面的需要,對外傭和外傭僱主均帶來很多挑戰。期間,專責外傭科聯同特別是入境處的朋友以最大的努力解決了很多大問題。

  勞工處目前有一個外傭專題網站(www.fdh.labour.gov.hk),專門向僱主及外傭提供聘用外傭的政策、資訊和相關連結。去年五月,專題網站新增「僱主專區」,希望為僱主提供更多資訊,方便他們了解自己的責任和權利,亦希望通過這網站提供更多資料,包括相關表格、收據及紀錄樣本等。勞工處會繼續優化這方面的工作,加強宣傳。

「標準僱傭合約」

  在剛剛的辯論中,不少議員皆提出關於檢討「標準僱傭合約」。政府一直有檢視究竟「標準僱傭合約」的應用情況是否有需要作出改動。其實也曾改動,舉例說,在二○一七年,當時政府加入一項關於清潔外窗的新條款。大家明白當時有一段時間,很多外傭在抹窗時不慎墮下導致身亡,所以我們覺得有必要通過「標準僱傭合約」更好保障這方面職業安全的要求。

  「標準僱傭合約」實行已久。對於一份這樣重要的合約,穩定性其實很重要。大家可以理解,這份「標準僱傭合約」(任何改動)對持份者包括外傭、僱主和職業介紹所均可構成很大影響。目前香港有差不多34萬外傭,同時服務30多萬家庭,各自家庭的需要不盡相同,所以在考慮是否需要改動合約的條款時,必須小心謹慎,確保可以保障外傭和僱主,以及留有空間讓雙方作出商討,從而取得更好的平衡。

  大家提到可否在「標準僱傭合約」中加入體格檢查規定的建議。現時政府並無就一般僱員的職前體格檢驗作出規範。僱主及外傭亦無須向政府部門提交外傭的體格檢驗報告。根據「標準僱傭合約」第17條款,外傭來港前須接受體格檢驗,並將體檢報告交予僱主審閱。準僱主可審閱體格檢驗證明書,藉此了解其打算聘用的外傭的身體狀況,而決定外傭是否有能力履行家庭傭工的工作。如外傭拒絕接受體格檢驗或拒絕向僱主提供體檢報告,僱主可拒絕與之簽署僱傭合約。

  目前,《職業介紹所實務守則》(《實務守則》)夾附的服務協議樣本中,列出了一些體格檢驗項目供僱主參考,包括胸肺X光及乙型肝炎等。《實務守則》規定職業介紹所應確保向僱主所提供的資料,包括體格檢驗報告,與其所知的事實相符。如懷疑求職者所提供的資料有不實之處或資料並不完整,職業介紹所應要求相關人士澄清及索取補充資料。如職業介紹所違反《實務守則》規定,勞工處可考慮撤銷或拒絕續發其牌照。

檢討《實務守則》

  在動議辯論中,大家提出很多關於《實務守則》的檢討工作。目前,勞工處正檢討《實務守則》的實施情況,包括規管和打擊不良職業介紹所的成效,亦正尋求僱主及求職者的意見,並會同時搜集職業介紹所的意見;在執行上,我們亦要探討有否改善空間。我們會搜集社會各界對《實務守則》的意見,並且因應《實務守則》頒發後社會情況的變化及發展,分析和總結過往實施《實務守則》的經驗,提出改善建議。

  勞工處打算在本年三月諮詢勞工顧問委員會轄下的就業輔導委員會,其後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出文件,介紹檢討的內容,以及打算如何修訂《實務守則》。當中包括勞工處會積極研究在檢討《實務守則》時,考慮要求職業介紹所需要在服務協議中訂明有關收費項目的金額,尤其是與僱主之間的收費項目金額,亦要求職業介紹所要與僱主簽訂的服務協議需要包括《實務守則》中表格樣本的特定項目,加強保障僱主的權益。

設立職業介紹所評分制度的建議

  另外,我注意到動議辯論中,很多議員均提出有關顔汶羽議員建議為職業介紹所設立評分制度的建議。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說,現時勞工處已循發牌、巡查、調查和檢控四方面規管職業介紹所,確保職業介紹所的從業員遵循法律和《實務守則》的40多項規定,提供專業服務。如有違規的情況,勞工處會跟進並逐一作出適當的懲處,當中包括發出警告、覆檢巡查,甚至檢控或撤銷牌照。勞工處處理牌照申請時,亦會查核申請者的持牌人、經辦人、管理層或受僱人員的紀錄,確保曾違反法規的職業介紹所不可另借名義再次申請經營。

  為讓職業介紹所的過往紀錄更公開透明,勞工處從二○一八年起在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www.eaa.labour.gov.hk),有系統地發布職業介紹所因濫收佣金及無牌經營而被定罪、被撤銷/拒絕續發牌照及被書面警告的紀錄,讓求職者及僱主在選擇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時作出知情的決定。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亦載有職業介紹所獲發牌年份、地點、分行數目等資訊,供有關人士查核。由於僱主對職業介紹所及其轉介外傭的要求及期望各有不同,很難釐訂客觀及公平的準則,而且若另設評分制度,容易引發爭議,我們認為未必可取。

  顔汶羽議員亦指出,是否可以就外傭轉換率作為職業介紹所評分的參考指標;但就此我們要留意,外傭轉換僱主其實有很多原因,大家可以想到當中包括僱主移民、因經濟原因以致不能繼續履行合約等。由於每宗僱傭個案的情況都不同,若單就外傭合約的完約情況制訂職業介紹所評分制度似乎不夠全面;另外外傭轉換僱主時,又未必使用同一職業介紹所的服務。因此,單憑外傭轉換率來界定職業介紹所好壞,似乎缺乏客觀基礎,亦未必公平。

打擊外傭「跳工」

  在動議辯論中,大家都很關心外傭「跳工」的問題。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說,我們對於外傭「跳工」的問題是積極嚴肅處理。當中包括入境處的特別職務隊會仔細審核外傭簽證申請,如有證據顯示外傭「跳工」,入境處會果斷拒絕申請。大家見到這個情況,二○二一年入境處因外傭「跳工」原因而拒絕申請的數字大幅上升,相對二○二○年的增幅為約九倍。勞工處亦持續監察職業介紹所有否涉嫌教唆外傭「跳工」,並會聯同入境處採取聯合行動。疫情緩和後,我們注意到外傭人數已逐步回升至目前約34萬人,而我們收到有關「跳工」的投訴亦已大幅減少,不過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這方面的情況。

設立外傭「黑名單」的建議

  另外,有議員包括李鎮強議員提出可否設立外傭「黑名單」的建議。我想在此提出,這建議必須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範。一般而言,個別人士的身份資料一般不可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披露。不過話雖如此,如果外傭干犯入境法例或違反「標準僱傭合約」,其簽證申請通常不會獲得入境處批准。入境處拒絕「跳工」外傭的申請後,亦會保留相關紀錄以供將來審批簽證時參考,亦希望令有關做法更具阻嚇力,阻止外傭「跳工」的情況。

外傭技能及培訓課程

  有議員提出,是否可以加強外傭的技能及培訓課程。正如我在開場發言所講,外傭來港前已須具備相關工作經驗並接受培訓或考核。如有需要,僱主可要求求職者提供證明文件及補充資料。有些職業介紹所亦會為外傭提供技能訓練,協助外傭適應工作。

外傭的借貸活動

  在討論當中,有相當議員均很關注外傭借貸活動的問題。政府會繼續教育和呼籲外傭審慎理財,避免借貸,包括編製宣傳刊物、為外傭舉辦簡介會,以及在周日及假日在外傭經常聚集的地方派發單張等。我們也鼓勵外傭如有需要考慮借貸或遇上財務困難時,亦應與僱主坦誠商討,避免過度借貸而無力償還,甚或因借貸而影響僱主。

外傭供應

  在剛剛的辯論中,周文港議員、黎棟國議員及梁美芬議員皆表示擔心長遠的外傭供應量。現時我們的外傭約有56%來自菲律賓,約有40%來自印尼。第一,對政府而言,我們要先確保這兩大外傭供應地的供應穩定可靠。我們亦很積極開拓其他外傭來源地,包括柬埔寨和其他地方。不過大家都留意到,過去多年,外傭來港最大的來源地始終是菲律賓和印尼。即使我們很努力在其他地方宣傳及做功夫,他們來香港的意欲仍不比這兩個地方大;但政府理解隨着我們面對人口老化,在外傭需求方面似乎會有增無減,我們會繼續努力確保外傭供應穩定和可靠。

新增外傭開支扣稅的建議

  另外在辯論中,有幾位議員包括梁文廣議員、楊永杰議員和林琳議員均提到新增外傭開支扣稅的建議。我理解有議員已將建議提交財政司司長。政府在考慮經常性稅務措施譬如是否引入新的扣稅項目時,一定要小心審視有關建議對公共財政帶來的影響,以及有關建議是否符合稅制簡單和公平的原則,力求在減低納稅人的稅務負擔和維持公共財政的穩健之間取得平衡。另外,如果專門就設立聘請外傭開支扣稅的建議而言,政府需要很仔細研究相關建議的政策和行政問題,例如本地傭工如何處理,以及實施後會否造成行政方面的繁瑣等。

總結

  主席,政府會繼續完善外傭政策,透過巡查、執法、教育與宣傳,保障外傭及外傭僱主的權益,旨在促進融洽的僱傭關係,維持香港作為一個吸引外傭工作的地方。政府會在合理平衡僱主和僱員利益的大前提下,適時檢討與外傭有關的安排,同時亦會充分考慮各持份者的意見。主席,本人謹此陳辭。
 
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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