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環保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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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環保園於二○○七年開始運作時,共有21名回收及循環再造商中標,但至今只剩下10名租戶經營。該等租戶期望政府推出具體支援政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環保園的配套設施是否足夠;鑑於環保園的已出租土地面積只有約六成,有否評估環保園出租率較低的原因;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環保園的管理開支為何,以及環保園的每月租金收入是否足以抵銷該等開支;
 
(三)有何具體措施協助收集市面上的廢物(例如廢鐵、廢電池、廢輪胎及廚餘)後交給環保園的租戶,以減省該等租戶的運輸成本;
 
(四)會否採取措施增加環保園創造的職位數目,包括提供較小面積的地段,以便較小型的回收商可以進場經營,並引入「將會提供的職位數目」作為批出租約的條件之一;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五)鑑於有環保回收商表示,環保園內各地段的中標者需自行建設廠房及申請水電,過程費時失事,政府會否在環保園興建水電設施齊備的多層式工廠讓中標者進駐,以降低業界的運作成本;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六)鑑於有環保園租戶表示,雖然本港每日都市固體廢物人均棄置量近年連年上升,但由於本地回收商多將廢物出口到其他地方進行回收,都市固體廢物的循環再造量卻持續下跌,政府會否調整本地的回收政策,以達致「本地廢物,本地優先」?
 
答覆:
 
主席:
 
  就葛珮帆議員提出的問題,現綜合回覆如下:
 
  環保園於二○○七年開始運作,佔地約20公頃,是政府其中一項促進本地回收及循環再造業發展的重要措施。環保園專供環保及循環再造業使用,讓業界以可負擔的租金及較長的年期租用園內的土地。環保園亦同時提供海陸運輸接駁、水電供應、污水渠和通訊系統等基建;租戶亦可使用環保園內如道路、海傍碼頭標準泊位、磅橋、行政大樓內的會議室、演講室及會議廳等共用設施,以減輕租戶的基建開支,促進他們投資更先進的技術及處理工序。最近五年,環保園的回收物料量已逾100萬公噸(平均每年逾20萬公噸)。
   
  環保署一直與回收業保持溝通,了解業界的實際需要以配合其發展。因應經驗的累積及市場變化,環保署不斷調整及優化環保園的營運策略,例如將租約年期由10年期租約大幅延長至20年藉此提供更穩定及長期的環境供企業投資,及將招標書的技術/租金比重由40/60增加至70/30以鼓勵回收公司發展先進及增值的循環再造技術。
 
(一)環保園租戶是以商業運作,其經營情況與市場商業競爭等市場因素有關,環保園租戶會因不同因素如租約到期、營運考慮或經營計劃有變等遷出。同時亦有租戶再次經公開投標後,成功繼續在環保園營運,故出租率時有變動。現時環保園已有九成用地(即約12.2公頃)用作廢物回收再造用途,尚餘兩幅共約1.3公頃的土地可供發展。環保署已於二○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就其中一幅約0.4公頃的土地進行公開招標,並於二○二三年一月二十日截標,查詢及投標的反應積極,有關標書現正評審中,可見在環保園設廠仍具吸引力。至於餘下約0.9公頃土地,環保署會適時進行招標。
 
(二)環保園的平均租金約為每平方尺港幣2元,現時在九成佔用率的情況下,環保園每月總租金收入約港幣190萬。同時環保署聘請承辦商管理環保園。該承辦商負責日常運作和維修共用設施(包括八個海傍碼頭泊位、磅橋、道路、訪客中心、行政大樓等);提供24小時閉路電視監察及保安服務;維持園內交通,確保沒有阻塞情況;提供導賞服務及有關宣傳教育工作;管理環保園網頁和網上預約系統及向公眾發放環保園最新資訊;協助環保署招標土地,進行市場調查;為租戶提供不同的支援和意見,協助他們與政府部門聯絡、向公用事業公司申請設施、促進租戶間的協作及推廣業務,例如參與國際環保博覽(EcoExpo Asia)去介紹環保園內租戶的業務,舉辦「環保園之友」計劃(Friends of EcoPark scheme)促進公私營機構與回收再造業的夥伴合作關係,向環保園租戶提供回收物或採用有關回收產品,鼓勵減少、再用及循環再造廢物資源。超過200間公司及機構(包括餐廳、酒店、商場及住宅大廈物業管理等)成為「2022年環保園之友」。此外,營運公司須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發出的環境許可證所載的環保措施,並在整個環保園實施環境管理制度,以監察和審核租戶的環境表現。承辦商管理開支每月約港幣170萬。
 
(三)推動本地分類回收是香港廢物管理策略的重要的一環。一些回收物,例如含鐵金屬及有色金屬,在市場上價值及需求一直很高,因此,在香港的回收渠道及運作主要是私營回收商以商業原則作營運。在市場主導下,香港的廢金屬回收一直有效運作,回收率維持在90%或以上。
 
  就相對低市場價值但佔香港每日所棄置的都市固體廢物中較多的主要回收物或如不妥善處理或棄置或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構成危害的含有害物質廢料,政府便會擔當積極角色主動介入,採取多項措施提高回收物的回收表現,當中包括針對不同種類的主要回收物,推展中央收集服務以及加強擴展社區回收網絡,就合適的廢物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這些措施有助支援香港回收業界的運作,包括環保園內租戶及其他回收商。而政府政策應顧及公平競爭營商環境,支援整個業界而不是向個別公司(包括環保園租戶)傾斜,否則只會降低處理廢物的效率,增加整體社會成本。
 
  廢鉛酸電池屬有害廢物,受化學廢物管制計劃規管。該計劃對廢鉛酸電池的產生、貯存、收集、運輸和處置施加「由始至終」式全面和嚴格的管制,旨在確保廢鉛酸電池以合乎環保要求的方式得到妥善管理和處置,有助促進本地循環經濟的發展。本港有數家持牌私營回收設施,包括一所在環保園設立的鉛酸電池回收中心,提供廢鉛酸電池的收集、初步處理及回收處理等服務。為加強支持相關業界把廢電池作回收處理,自二○二○年起,政府已禁止在堆填區棄置廢鉛酸電池。
 
  現時在本港產生的廢汽車輪胎,部分會送交本地回收商,用作製造翻新輪胎或提取其中的金屬及橡膠物料作循環再造。路政署現正研究及評估橡膠瀝青在港應用的可行性,有助擴大廢輪胎在本地的回收出路。環保園亦有租戶計劃擴大廢輪胎的回收力。我們正在檢視為汽車輪胎、鉛酸電池等產品訂立生產者責任計劃,並計劃以「市場營運模式」來推行各項生產者責任計劃,讓相關持份者(例如供應商、零售商、收集商、回收商)在計劃中扮演更積極的角色,以達致更高效率及更具成本效益的回收安排。
 
  在收集廚餘方面,政府分別透過位於北大嶼山小蠔灣有機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O.PARK1)及大埔污水處理廠的「廚餘、污泥共厭氧消化試驗計劃」處理廚餘,循環再造成可再生能源,轉廢為能。同時,為推動廚餘回收,環保署在二○二一年推展較大規模的「廚餘收集先導計劃」,分階段推出四份廚餘收集合約,為地點相對集中及廚餘量較多的公私營處所提供點對點的廚餘收集服務,以減省運輸成本。第一和第二份主要覆蓋香港島、九龍和離島的合約已經投入服務,而其餘兩份覆蓋新界區的合約預計在今年三月開始運作。
 
(四)環保署亦一直按市場需求,靈活釐定出租用地的面積,有利不同類型的回收商進場經營。此外,環保署在評核標書時,亦會考慮回收商的招聘計劃,包括創造的職位數量及聘請技術人員的措施等,作為計算標書的技術分數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而標書的整體技術分數比重佔70%,以鼓勵回收公司發展先進及增值的循環再造技術,並非以價高者得為目標。
 
(五)環保園以業界可負擔的租金,向租戶提供穩定及長期的土地供應,以及基建設施以減輕租戶的開支,從而鼓勵他們投資及採用更先進的技術及處理工序建設回收設施。在這些支援下,環保園租戶可因應其特定業務要求,設計及興建適合其發展需要的回收設施及廠房。
 
  就有關於環保園內興建多層式建築物,以方便較小型及相對無需特定廠房要求的回收商進場經營的建議,環保署將積極研究環保園有否合適地方及相關可行性,並邀請業界提供發展建議,以進一步提升環保園對本地回收再造業的支持。
 
(六)香港的回收業涉及不同環節的參與者,包括收集者、把回收物出口的回收商,以及提供本地下游處理設施和服務的回收商。政府的整體政策是在維持公平競爭營商環境的前提下,發展本地回收業,以減輕堆填區的負擔,並協助建立循環經濟。環保園的租戶均從事本地回收業務,與回收出口業務比較,他們在租金、土地的可使用年期和基建上已有一定優勢。此外,香港所有出口的受管制廢物,都按照《巴塞爾公約》得到出口和入口地政府的批准,並須運到政府認可的設施妥善處理。政府在推行各項生產者責任計劃時,會優先讓本地持份者(例如供應商、零售商、收集商、回收商)在符合成本效益情況下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