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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布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及聲音廣播牌照中期檢討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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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二月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接納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就三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免費電視)持牌機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和奇妙電視有限公司)和兩家聲音廣播持牌機構(香港商業廣播有限公司和新城廣播有限公司)進行牌照中期檢討後提出的建議(見附件),以鼓勵業界進一步投資,並優化及更新對節目的規定,務求持續促進廣播業的發展。

  通訊局在進行中期檢討期間廣泛諮詢公眾,包括進行意見調查、網上公眾諮詢會、專題小組討論會和收集書面意見,以及全面考慮持牌機構提出的意見。通訊局認為持牌機構提供的服務大致符合公眾期望,而公眾亦支持放寬若干規定,讓持牌機構在節目管理方面更具彈性。通訊局亦已評核各持牌機構就遵守相關法例、牌照條件及業務守則等表現的紀錄,認為各持牌機構在牌照首六年大致能遵守各項監管規定。

  免費電視和聲音廣播的牌照有效期均為12年。按照相關法例規定和牌照條件,當牌照有效期過了一半(即六年),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須進行中期檢討。中期檢討並非考慮各持牌廣播機構將來的續牌安排。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的通訊局建議會透過牌照的修訂及/或通訊局發出的指示實施。
 
2023年2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
即日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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