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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醫務衞生局局長就「改善市民精神及心理健康,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議員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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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就「改善市民精神及心理健康,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議員議案的開場發言:

主席:

  很多謝郭玲麗議員提出「改善市民精神健康,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的議案,以及陳沛良、林哲玄兩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世界衞生組織已經明確指出,「沒有精神健康就沒有健康」。政府其實一直都很重視市民大眾的精神健康,亦明白在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影響下,市民的身心均受很重大的影響。

  正如議員都強調,精神健康其實牽涉到很多環境、就業、教育、勞福的因素,所以我們諮詢了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教育局、衞生署、社會福利署(社署)及醫管局(醫院管理局)後,我會先介紹政府在改善市民精神健康方面的一些工作,然後我會回應就推動輔導專業發展的一些建議。

改善市民精神健康

  在改善市民精神健康方面,政府的精神健康政策一直都是採用一個綜合模式推廣精神健康,而非只着重醫療護理。我們為市民大眾及有精神健康需要的人士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包括預防、及早識別,以及適時的介入、治療和康復服務。除了推廣自我照顧外,我們還有基層醫療和社區支援,政府亦提供專科和住院服務,透過不同決策局及部門、醫管局、非政府組織及社區內其他持份者之間的協調和合作,為有精神健康需要人士提供跨專業、跨界別的服務。

  政府於二○一七年發表了《精神健康檢討報告》(《檢討報告》)。報告就加強本港整體精神健康服務提出總共40項建議,涵蓋20個不同範疇,包括推廣教育、研究、提升服務能力、向不同年齡組別的人士提供的支援服務等。

  根據這個報告的提議,政府於二○一七年十二月成立精神健康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不同界別的專業和非專業人士,亦包括政府官員,以監察《檢討報告》建議的落實情況。

  在各決策局及部門的合作下,以及諮詢委員會和社會上各持份者的支持下,我們不斷加強各方面的精神健康措施,包括:

(一)在推廣教育方面,除了每年預留5,000萬元推行的「陪我講 Shall We Talk」精神健康推廣和公眾教育計劃,政府亦通過其他措施向社會上不同階層市民推動精神健康的資訊,包括勞福局每年響應「世界精神健康日」的公眾教育活動、社署設置的精神健康流動宣傳車,以及教育局推出的「校園‧好精神」學生精神健康資訊網站等;

(二)在精神科服務方面,政府於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增加約一億四千七百萬元經常撥款,以加強醫管局的精神科服務,增加人手,加強門診,以至住院及外展服務。另外,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中亦提及,醫管局會在精神科專科門診試行公私營協作計劃。醫管局於二○二二年於精神科門診推行「共同醫治模式」,讓病人接受社區內的私營基層醫療服務,以騰出一些公營精神科診症名額,讓其他更有需要的病人使用;

(三)在社區支援方面,政府亦致力支援社區內復元人士及其照顧者,包括將於二○二三至二四年度加強社署資助的各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線上及臨床心理學家服務;以及增聘醫管局社區精神科服務的個案經理及朋輩支援員的人手等。為應對疫情對市民精神健康帶來的影響,政府亦預留了三億元,在二○二一年開始推行「精神健康項目資助計劃」,在社區層面加強支援有需要人士並提高公眾對精神健康的關注。此外,二○二二年《施政報告》亦提及,政府將會設立精神健康支援熱線,提供即時支援及轉介服務,並試行設立為少數族裔人士提供情緒支援及輔導的服務中心; 

(四)在學校教育方面,教育局除了持續優化相關課程指引及推動各項學生成長計劃,以提升學生的抗擊逆境的能力,亦通過不同途徑,向學校及家長發放有關精神健康及支援學生身心發展的資訊。教育局亦定期向教師、家長和學生提供「守門人」訓練,幫助他們及早識別有精神健康需要的學生。此外,教育局亦為公營普通學校提供額外資源,其中的「學習支援津貼」已經涵蓋有精神病患的學生,以便學校加強照顧這些學生在學習、社交、情緒和行為上的需要;以及

(五)在調查及研究方面,為了協助政府規劃精神健康服務,醫務衞生局委託了本地大學進行三項大規模精神健康調查,以了解不同年齡層人士的精神健康狀況和精神健康問題的患病率,預計三項調查的結果報告將於今年內全部完成。

推動香港輔導專業發展

  回應議案的第二部分,即建議政府推動輔導專業發展,現時政府及其他公私營機構均會應實際服務需要,聘用不同提供精神健康服務的人士,包括輔導人員。

  政府在採取綜合模式推廣精神健康,「輔導」是其中重要的一環。

  現時,提供輔導服務的人員並不需要進行法定註冊。我們留意到社會上有一些組織就輔導人員實行認證制度,訂立有關要求,包括學歷及實習時數等,並公開獲認證的輔導人員名單,讓大眾及僱主在考慮輔導人員時可作參考。

  一些學校及非政府組織,亦會因應機構及服務對象的需要,開設輔導人員的職位或購買輔導服務,並自行制定對輔導人員資歷及經驗的要求。

  政府及醫管局架構內雖然沒有設置輔導職系,但相關的精神健康服務提供者,如醫生、護士、臨床及教育心理學家、社工、朋輩支援員等,都可以按服務對象的需要,決定是否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加入輔導的元素。有關部門及醫管局亦會為提供輔導服務的員工,安排培訓,以提升他們的輔導技巧,確保服務水平。

  事實上,現時政府、醫管局、學校以及社署津助的非政府機構,根據機構自己的人力資源政策以及服務對象的不同需要,會自行決定是否需要聘用輔導人員,以及制定對相關人員的一些培訓要求,這個方式現時行之有效,它不但有利彈性調配資源,亦能為有需要人士提供適切的服務。

  至於林哲玄議員的修正案,建議落實教育心理學家和臨床心理學家的法定註冊制度,現時兩個專業都是包括在二○一六年年底推出的「認可醫療專業註冊先導計劃」中,按着「一個專業,一個專業團體,一份名冊」這個原則,由認可的醫療專業團體處理註冊申請以及管理名單。我們亦已委託中文大學就先導計劃向政府提交報告,並且會參考報告的結果,以考慮先導計劃的未來發展。

結語

  主席,政府明白公眾對增強精神健康服務的殷切需求,以及拓展精神健康服務提供者人手的重要性。我期待聽到議員就精神健康政策更加多的意見,並且在我的總結發言時作整體回應。多謝。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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