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立法會十五題:調整防疫抗疫措施
****************
  以下是今日(二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簡慧敏議員的提問和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調整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而推出的防疫抗疫措施,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指示各政府部門制訂「退場機制」,當「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準備及應變計劃」由「緊急」級別調整至「嚴重」或「戒備」級別時,公共服務及資源調配能適時作出相應調整;如有,詳情為何;如否,會否指示各部門首長制訂該機制;
 
(二)鑑於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第8條,政府可因應疫情發展調整各項防疫抗疫措施,政府有否計劃修訂第599章,包括不再延展根據第599章第8條訂立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的失效日期,以及將自二○二○年二月起政府根據第599章第8條訂立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等;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政府對COVID-19疫情的管控和處理作出調整,民政事務總署由上月三十日起停止向確診者派發抗疫物資包,而社區隔離設施亦只會維持運作至本月二十八日,政府有何機制處理存放在該等設施或民政事務總署等地方的抗疫物資(包括在有效使用日期前妥善處理該等物資)及相關服務供應合約(例如核酸檢測服務,以及該等設施的食物供應、外判清潔服務及廢物處理)?

答覆:
 
主席:

  香港經過三年新冠疫情,隨着病毒不斷變異及Omicron成為主流病毒株,加上本地醫療系統防治能力,以致整體社會的應對能力均有所提升,新冠病毒對本地公共衞生的風險已明顯改變。隨着「隔離令」措施在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起撤銷,政府對新冠疫情的管理,邁向新階段、新模式,逐步建立新常態系統,把2019冠狀病毒病作為其中一種上呼吸道疾病來管理。
 
  就簡慧敏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經諮詢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現回覆如下:
 
(一)政府在二○二○年一月四日公布「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準備及應變計劃」(應變計劃),並在同年一月二十五日提升至最高的「緊急」應變級別,至今仍然生效。視乎不同的應變級別,各政策局和部門會採取不同程度的公共衞生應變措施。
 
  本屆政府上任後,亦已在系統層面進一步強化抗疫指揮架構,成立由行政長官監督的「應對疫情指導及協調組」,以應對疫情出現不時變化的情況,確保各政策局和政府部門能迅速應變。
 
  政府會繼續不時評估疫情風險,按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防控措施,以及啓動或解除應變級別,並把已優化和有效的應對方案常規化,就抗疫工作各個環節總結經驗,確保一切有序穩妥地逐步向前推進,邁向復常。
 
(二)為阻止疫情在本港擴散,保障公眾健康,並緩減疫情的影響,特區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就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這個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訂立了一系列規例,當中涵蓋入境防控措施、社交距離措施、強制檢測,以及接種新冠疫苗等不同範疇。各項規例提供法律框架,賦權政府能適時採取適當疫情防控措施,以遏制當前疫情及保障公眾健康。
 
  因應有關規例的目的為應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各公共衞生緊急事態規例均訂有失效日期,讓市民大眾以及相關業務處所在疫情過去後無須受有關規定及要求所限。
 
  有關法律框架的存在並不代表該等規例下施加的限制會持續不變至有效期完結。事實上,因應疫情發展,政府已於過去數個月大幅度放寬疫情防控措施,以至在近月撤銷絕大部分措施。
 
  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疫情發展,不時檢視餘下的防控措施,在考慮到所有相關因素後作出適當調節。
 
(三)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於二○二二年三月中開展居家支援物資派遞服務,向未能自行安排日常所需用品和食物的確診人士或密切接觸者,提供物資上門派遞服務。因應政府於二○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起撤銷向確診人士發出隔離令,居家支援物資派遞服務由同日起停止接受派遞要求。
 
  在居家支援物資派遞服務的運作期間,民政總署總共向超過21萬個住戶派遞超過59萬個物資包(包括食物包及日用物包)及特別用品(例如嬰兒用品等)。
 
  民政總署現正整理和點算庫存物資數量,並會按善用資源的原則,制訂行動計劃,適當處理該等物資。
 
  另外,全港各區超過80個社區檢測中心和檢測站為巿民提供核酸檢測服務,包括為需要取得檢測結果的市民(例如出行外遊所需證明)提供收費核酸檢測服務,並為特定市民(例如公立醫院及院舍探訪人士,以及須定期進行核酸檢測的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員工)提供免費核酸檢測服務。因應疫情發展,政府早前已宣布會適時終止提供「願檢盡檢」免費檢測,並會盡快作公布。政府會根據上述發展適時調整社區檢測中心及檢測站的數目,把相關場地回復至原有用途,讓社會繼續有序復常。
 
  另一方面,考慮到部分感染人士因居住環境擠迫以及有同住家庭成員屬高風險人士,可能仍希望入住社區隔離設施以減低家庭傳播的風險,有關設施在短期內仍會繼續運作供香港居民使用。此過渡性安排將維持至二○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政府會因應有關社區隔離設施的使用率以及營運需要,適時調整及逐步終止相關服務供應合約。
 
2023年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2分
即日新聞